据广东证监局7月29日消息,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期间,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未及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二是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相关资料。根据《私募办法》第叁十三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现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关于对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期间,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二是未对个别投资人的危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三是未及时更新从业人员、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有关信息。根据《私募办法》第叁十三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现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