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晚间, 贵州百灵 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公告显示,经 贵州省 证监局核查,公司存在以下两大问题,即销售费用归属期间不准确等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以上问题造成公司多年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察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后续将根据核查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安排。同时,公司相关责任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采取监管谈话的监察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今年4月, 贵州百灵 披露2023年年报,业绩由盈转亏,同时因销售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行政监管决定书要求,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