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发个朋友圈、微信群换零花钱?微信提醒 - 切勿参与

【不法分子】发个朋友圈、微信群换零花钱?微信提醒 - 切勿参与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8-3 13:51:2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不法分子】 【零花钱

  8月3日,“微信安全中心”公众号发布《针对利用微信账号流传诈骗信息进行兼职变现行为的治理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根据用户投诉发现,近期有非法分子以“兼职”为幌子,在朋友圈、微信群发布“帮发朋友圈换米”“闲置小号换零花钱”等相关内容。微信提醒大家切勿参与。这些非法分子可能会指派用户发布含有无资质产品的宣传广告内容(如虚假减肥产品宣传)、招嫖类不良信息、欺诈引流类内容(如宣称刷单可获双倍返现)等。

  微信安全中心表示,协助他人发布朋友圈信息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等相关规范,帮助他人在朋友圈、微信群发布违法违禁品营销信息属于违规行为。更为严峻的是,如果所发布的内容涉及欺诈引流,还会将自己的好友置于诈骗风险之中。

  同时,明知该类“兼职”涉及帮助非法分子流传不良信息或欺诈引流信息的情景下,却仍以此换取酬劳,实际上等于于用个人账号协助实施违法犯罪表现。在知情的情景下协助“黑灰”产活动,很可能将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公告中,微信安全中心展示了部分违规内容。并再次提醒用户,要珍惜自己的账号,切勿为了微薄利益而帮助非法分子发布不良信息或欺诈信息,不做电诈工具人。

  (以上为部分违规内容。来源:微信安全中心)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微信安全中心曾发布《针对诱导不知情用户参与身份验证行为的治理公告》,提醒广大用户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信息,不随意为他人进行辅助验证,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景下成为非法分子的“帮凶”。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不法分子】  【社交平台】  【投资者】  【朋友圈】  【精选股】  【我进了荐股茧房】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朱啸虎】  【张予彤】  【金沙江创投】  【月之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