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正在深刻地改变我国的资本市场。
今年以来,随着ESG监管政策密集出台,ESG的信息披露将量质双升。据相关统计,截至2023年年底,发布2022年度ESG独立报告的沪深A股上市公司共有1822家,较去年增加了366家,披露率达到了36.0%,较去年增长5个百分点,数量及增速均明显提升。
我们如何做好ESG信披这份答卷?又咋抓住ESG投资机遇?
“我们预计,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则进行高质量的ESG信息披露,通过披露引导内部治理升级,建立和不断完善ESG战略和管理体系,从而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8月7日,在由中国经营报社举办的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上,兴业碳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兴业研究首席绿色金融研究员钱立华如是表示。
与国际规则接轨中国ESG标准时代到来
今年4月12日,我国首部系统性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发布,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上市公司迎来统一明确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规范。
5月27日,财政部重磅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建议稿)》(以下简称《准则》)。
在钱立华看来,《准则》和《指引》均与国际规则接轨,又立足我国国情,体现了中国特色,非常有益于我国上市公司和我国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更意味着中国ESG标准时代到来。
“此前ESG的标准有市场广泛讨论的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标准、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准则、欧盟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和美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SEC)面向投资人的气候信息披露提升和标准化准则,我国上半年出台了相关规则和标准,这是我国ESG发展方面里程碑的事情,意味着中国ESG标准时代到来。”钱立华表示。
在与国际同步方面,钱立华分析道,在披露原则方面,采用了双重重要性原则,要求识别具有财务重要性或影响重要性的议题,以满足投资者和其它利益相关方的信息需求,与国际一些有影响力的披露标准接轨。披露框架方面,对于财务重要性信息的披露,均遵循国际通用的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的“四要素”框架。披露期间方面,均要求与财报的报告主体和报告期间一致。
《指引》与国际规则接轨,又立足我国国情。钱立华举例表示,如在环境信息披露的应对气候变化议题下,指引要求披露主体应当披露温室气体范围1排放量、范围2排放量(即企业的直接碳排放、部分间接碳排放),鼓励有条件的披露主体可以披露温室气体范围3排放量(主要是企业价值链上的间接碳排放)——区别于国际上ISSB强制要求披露范围3。
记者了解到,企业范围3的碳排放,主要包含上游和下游的排放。例如外购产品的生产、运输、售出产品的使用、投资等。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覆盖范围1—3的碳核算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对金融机构而言,金融机构如何核算其范围3,即投融资的碳核算国际国内都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要领学和数据都在探索进程中,范围3核算比较复杂,因此我们根据实际情况,鼓励引导,而不是强制披露。因此,我们看到我国ESG发展趋势和特点就是跟国际同步,也要符合我们我国的国情。”钱立华指出。
把握投融资机遇
从投融资机构的视角,如何将ESG发展作为考察企业的切入点,把握ESG投融资机遇?
据钱立华介绍,目前银行业非常重视ESG风险,ESG风险具有传导链条,银行需要关注由于客户ESG相关风险可能传导到金融机构,从而发生信用风险或声誉风险。
今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强化ESG风险管理。提出“强化对客户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分类管理与动态评估,并入业务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采取不同化管理措施”。
对此,钱立华表示,我国对于银行机构ESG风险管理的要求在不断提高,而《指引》和《准测》强化企业的ESG信息披露,也非常有助于金融机构获得相瞄准确的ESG信息,对企业的ESG风险进行分类与评估,对于ESG风险级别不一样的顾客采取不同化管理。
“除了关注ESG风险,金融机构也关注提供与ESG相关的金融服务。好比这两年,很多金融机构推出了与可持续挂钩的信贷和债券。即根据客户在ESG方面的不同化的表现,挂钩相关的ESG指标,提供不同化的融资服务。ESG表现更好的企业,更容易获得低成本的融资和投资,这也会增进客户ESG方面的发展。”钱立华举例说。
金融机构也需要做好自己的ESG信息披露。钱立华表示,目前上市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几乎都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新的ESG《准则》和《指引》将继续引导上市银行之间的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可比性。 兴业银行 已连续十多年不间断对外披露ESG信息,在做好自身ESG信息披露的同时,兴业研究也主动向客户提供ESG管理体系建设和信息披露方面的智商支持,今年我们还协助一家融资客户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项下首批ESG报告。
“以披促管”
随着ESG信息披露规则的不断完善,其对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造成的挑战和机遇备受关注。
在钱立华看来,挑战之一是披露要求日益提高,如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对公司当期和下一年度财务情况、经营成果、资金流的影响,对于后者强调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影响,对上市公司数据收集、量化分析能力提出较高要求,这也将成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大挑战。
对此,钱立华建议上市公司需要储蓄人才,及早谋划,通过与专业机构合作,不断提高ESG信息披露的质量。
《准则》《指引》下,ESG将迈向合规披露这是另外一个挑战。“如果变成合规的披露,一旦披露得不准确,或数据有问题,上市公司可能面临法律合规上的危险。”钱立华指出。
钱立华进一步表示,《准则》《指引》标志着ESG披露已不再是服务于公司品牌宣传的工具,而成为交易所的合规要求——上市公司应披未披、假大空、数据不准确甚至做假,未来都将面临法律合规风险;作为合规披露,《指引》明确鼓励有条件的披露主体聘请第叁方机构对相关ESG信息和公司温室气体排放等数据进行核查或鉴证。随着未来ESG披露逐渐与财务报表编制“并表”统一行动,ESG披露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将需要走向全面性、完整性、可比性和准确性。
谈及ESG信息披露规则造成的机遇,钱立华指出,这有助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我国的《准则》《指引》的披露框架与国际ISSB四支柱高度一致。该指引在披露框架上与高度成熟的国际标准形成了良好衔接,有益于上市公司与海外利益相关方交流,也有益于更多的境外资金投资我国境内市场。
在钱立华看来,ESG信息披露规则有助于我国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我国的《准则》《指引》出台后,预计监管职能部门将适时制定更细化的披露指南,同时ESG披露的范畴将不断扩大,ESG报告数量和质量将会得到不断提升。长远来看,可持续发展要求一定会从定性趋向定量、从披露趋向治理。
“如果上市公司依据相关规则逐渐提高披露能力,可以实现‘以披促管’,通过相关披露来进行企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管理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这样也有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钱立华进一步表示。
因此,钱立华建议,上市公司通过强化ESG的信息披露,来提升公司的ESG管理,从而提升公司ESG评价和评级,进而也有助于满足金融机构ESG风险管理和ESG投融资的相关要求,从而公司也能够获得更多更好的投融资支持,助力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