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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上海人大调研营商环境 - 代表建议条例修改要立足企业感受度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31 19:29:2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营商环境】 【人大代表

  7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赴长宁区开展《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改工作视察调研。

  组成人员一行先后调研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虹桥海外人才一条龙服务中心,了解涉外资企业营商环境建设、海外人才政务服务等情况。据了解,长宁持续推进营商环境集成式改革,拓展“一业一证”改革,积极争取互联网电商等三个业态在长宁落地试点,上线全市首个“一业一证”综合监管掌上通系统,实现即到即查、即查即录,直到今天全区行业综合许可证累计制发证3534张,制证数量居全市前列。

  “营商环境‘反映在事、体会在人’,关键是要提升企业的感受度和获得感。”市人大代表、长宁区东虹办常务副主任孙胤说,在《条例》的引导下,作为贴近企业的基层一线部门,东虹办在园区170余栋建成楼宇配置了“一楼一人”的服务专员,施展营商“管段警察”和“全科医师”的作用,持续推动东虹桥片区营商环境实现跃升。他表示,接着将全面加强对营商队伍的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生命周期一条龙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也希望市相关职能部门能通过组织开展各个层级的培训活动,加大对基层服务专员的培训和指导。

  “好的营商环境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在长宁区人大代表康红恩看来,条例的更改应该从经营主体的感受度和参与度动身,体现上海的特点和特色,从源头上推动更好更优的营商环境。建议立足包容审慎原则,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权益保护,鼓励经营主体积极融入社区、街区和城区,构建社区共同体,让经营主体成为社区的一员,提高属地感。

  区人大代表吴亦飞认为,好的营商环境,既有便捷精准的公共服务,也涉及包容审慎的监察管理执法,她举例说,有的企业因经验不足会踩到行政处理的“雷区”,好比某个广告被举报误导了消费者,或新产品的宣传用字不妥,这时,执法部门没有简单地“一刀切”处罚,而是根据详细情况,对首次企业依法实施“轻微免罚”,让企业能够及时整改,这种有“温度”的包容监管,增强了企业对营商环境的信心。

  市人大代表许丽萍建议,除了《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建议梳理相关立法条款及法律关系,为条例更改提供基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明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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