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楼盘项目太卷了,居 然可以做‘零元首付’”“房价利率降低,很多都支持‘零元首付’”……近期,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在社交平台上,有多位房地产中介以购房者口吻发布帖子推广“零元首付”方案,吸引购房者注意。
而所谓的“零元首付”,大多是指开发商通过做高合同价格,帮助购房者从银行申请较高的按揭贷款,从而利用贷款后多余的钱财来支付首付款。
近年来“零元首付”的现象屡见不鲜,很多开发商、房地产中介以此为幌子拉拢客户,增进楼盘销售,但这一行为已违反国家相关金融信贷政策。近期, 郑州市 、 南宁市 等多地监管职能部门均对“零元首付”购房发出警示,提醒消费者严防可能存在的金融、法律风险。
“零元首付”购房返购物卡
近期,在社交平台上,活跃着广州、深圳、郑州等多地的房地产中介,他们以购房者口吻发布帖子推广“零元首付”方案,吸引购房者前来了解。
来自 深圳市 的房地产中介刘宇(化名)是推广购房“零元首付”的一员。他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其所在的企业与深圳多个楼盘有合作,能够实现“零元首付”购房。
“零元首付”如何购房?据刘宇介绍,目前“零元首付”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类是开发商直接做高合同价格,帮助购房者从银行申请较高的按揭贷款,利用贷款后多余的钱财来支付首付款。另一类则是开发商通过垫资或帮助购房者申请经营贷、消费贷,将银行正规贷款资金“换马甲”变为“首付贷”资金,弥补首付不足的空缺。
“我们基本做的是第壹种,成交案例也很多,上周我就成交了两笔‘零元首付’业务”,刘宇举例说明,如果购房者准备买总价300万元的房子,首付为100万元人民币,开发商会将合同价格提高至400万元人民币,购房者以400万元价格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多贷到的钱财可以用于支付首付,这就相当于“零元首付”。
这种“高评高贷”的形式能够不付首付,但月供会随着贷款金额的增多而增加。对于月供增加的部分,刘宇表示,开发商会以购物卡的形式返还给购房者,购房者假如想要现金也可以进行置换,8万元的购物卡置换后的大概金额为7.2万元。
其实,刘宇所说的“零元首付”购房本身就属于违规行为,而他自身也知晓,“我们和银行没有合作,‘零元首付’原本是不合规的,但不违法,我们只是把首付流程越过了,而且我们是大平台,在深圳也有许多门店,风险比较可控”。刘宇补充道。
另一位来自广州的中介赵勃(化名)则直接推介了一处楼盘,楼盘海报显示,“实景现房,即买即住,真‘零元首付’”。赵勃介绍,所谓的“零元首付”就是通过拉高评估价再去贷款,月供根据房屋面积决定,但前期需向开发商缴纳1.3万元的定金,开发商有合作银行,首付款由开发商进行垫资,等到贷款审批下来再进行归还。
对于“零元首付”购房兴起的原因,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悦表示,在房地产市场低迷时期,“零元首付”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可以吸引潜在买家,刺激购房需求,从而带动市场活跃度。“零元首付”降低了购房者的初始资金压力,使得更多资金不足的购房者能够进入市场,而开发商为了快速回笼资金或清理库存,可能会推出“零元首付”等促销活动,吸引买家。
违反金融信贷政策
在降低初始购房“门槛”的引诱之下,很多购房者选择“零元首付”方案。购房者王勉华(化名)就是其中之一,近期,王勉华向 南宁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曾购买的楼盘存在夸大宣传、违规销售等行为,其中就提到“零元首付”购房。
根据投诉内容,王勉华所购买的楼盘通过“高评高贷”做高总房价,开发商让购房者缴纳2万元或4万元定金,其他的房款全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贷出,为了让房贷金额涵盖首付款,开发商将总房价故意抬高,再通过首付垫资的形式制造购房者足额缴纳首付款的证明,从而让购房者“零元首付”或极低首付购买商品房。
其实,近年来“零元首付”的现象也并很多见,很多开发商、房地产中介以此为幌子扩大品牌影响力,拉拢客户,增进相关楼盘销售,但这一行为已违反国家相关金融信贷政策。
2017年11月,住建部、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公告》,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
“零元首付”购房缘何防不胜防?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顶级分析师关荣雪表示,“零元首付”购房防不胜防包含多方面,可能存在监管政策的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为开发商提供操作空间;或在低利率环境下,金融机构可能更倾向于提供此类贷款,以增加业务量;又或面对“零元首付”等优惠,部分消费者可能会忽视风险,追求短时间利益。因尔后续监管和金融机构应加强对贷款资格审查,增加还款能力评估,严厉责罚违规行为,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和风险控制。
多地监管发文提示风险
看似低成本购房的“零元首付”实则潜藏多重风险。王德悦指出,首先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明令禁止“零元首付”购房,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其次,“零元首付”购房往往随同着违规操作、阴阳合同,这些操作不能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一旦房企或中介不实现承诺,购房者可能钱房两空。另外,“零元首付”贷款往往随同着较高的利率和额外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含贷款手续费、评估费、保险费等,增加了购房的总成本。最后,“零元首付”购房看似减轻了购房早期的经济压力,但其实购房者可能需要承担更高的月供和更长的贷款期限,购房者将面临更大的还款压力。
“零元首付”购房不仅破坏房贷业务的市场环境,也对金融市场的秩序造成影响,乱象之下,多地监管加大了警示力度。
近期, 郑州市 、 南宁市 等多地监管职能部门均对“零元首付”购房发出警示,提醒消费者谨防可能存在的金融、法律风险。
郑州市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表示,“零元首付”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购房者短时间资金短缺问题,通常还需借助于签订阴阳合同、高评房屋价格等违规行为来实现。这不仅增加购房者贷款利息及按揭月供还款负担,还存在较大的骗贷法律风险。同时,“零元首付”通常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机构通过预先垫付,或是虚拟抬高房屋价格,从银行以按揭贷款的形式来获得首付款,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存在法律争议,因此当事方可能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南宁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出,对于购房者而言,“零元首付”意味着在购房早期不用支付任何首付款项,虽然购房早期压力降低,但其实可能让购房者承担更高的贷款额度,从而增加月供负担。长远来看,可能造成购房者陷入财务困境,难以维持稳定的还款能力。同时由于市场不稳定,可能会造成购房者资产价值缩水而贷款余额却保持不变,从而加剧购房者财务压力。
面对“零元首付”等购房诱惑,购房者该如何做?王德悦建议,购房者在做出决策时应该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市场趋势、贷款条件和法律合规性等原因,以确保自己能够做出明智且负责任的决策。在购房前进行全面的财务规划和预算分析,确保自己有充分的还款能力。关注市场利率和房价走势的变化,选择适当的购房时机和贷款方式。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充分了解并同意其中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关于贷款、还款、违约等方面的条款,需要特别注意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对‘零元首付’等诱惑,建议购房者不要轻信推介话术,更不能实施贷款资料做假。从过往案例看,一旦遭遇抽贷、断贷等风险,中介将推诿甚至直接溜之大吉,最终还是由购房者承担了所有”,素喜智研顶级研究员苏筱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