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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永悦】昔日低空经济-网红-ST永悦收2520万元罚单 多项违规均涉无人机业务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8-16 21:06:4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ST永悦】 【永悦科技】 【2023】 【无人机】 【低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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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顶低空经济概念,ST永悦( 永悦科技 ,603879.SH)股票价格在今年3月6日至3月21日曾一度“大杀四方”,累计上涨幅度达150%,如今却因无人机业务收处罚。

  8月15日,ST永悦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重大合同临时公告误导性陈述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违法事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总计开出2520万元罚单。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上述违规大部分都围绕着无人机业务展开。记者了解到,建立于2011年的 永悦科技 主要业务为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无人机业务。其 中无人机 业务是公司2022年新展开的业务,当年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切入无人机赛道,公司称开展该业务是为解决公司面临的发展空间不足、产业单一等诸多问题。然而,到目前为止,ST永悦的无人机业务尚未能对业绩起到提振作用。

  重大合同补充协议未披露

  2023年8月27日,为和融资方洽谈融资租赁业务的需求,永悦智能和 平舆县 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平舆畅达”,系 河南省 平舆县 交通运输局全资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平舆畅达向永悦智能购买5000台无人机,合同总金额3亿元人民币。

  彼时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销售合同》在以下四个条件全部满足后方能生效:一是《销售合同》《委托经营协议》签署完毕;二是永悦智能收到 驻马店市 政府下发的公文,公文明确指示将驻马店全市农业未来8年统防统治专项资金统一委托给平舆畅达开展统防统治工作,并将每年统防统治专项资金优先支付给平舆畅达委托永悦智能组织建立的运营公司,用于支付运营公司的经营活动;三是平舆畅达就统防统治业务订单设立完成专项账户;四是永悦智能收到《销售合同》项下平舆畅达应支付的购买无人机货款总价的20%,即6000万元。

  2023年9月14日,永悦智能与平舆畅达签署《解除合约协议书》,双方约定终止一切合作,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合同解除前,《补充协议》约定的四个条件均未成就,前述《销售合同》依旧处于未生效的状态。

  然而,有关上述《补充协议》,ST永悦并未及时披露,直到2023年9月18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才第壹次披露永悦智能与平舆畅达在签订《销售合同》的同时签订了《补充协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未充分披露合约生效的《补充协议》内容,造成投资者对合同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发生误解。

  无人机业务成违规多发点

  围绕着无人机业务,除存在重大合同临时公告误导性陈述外, 永悦科技 还出现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具体来看,2022年3月18日至24日,无人机业务实施公司永悦智能以预付设备款的名誉向南京协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转入2645.7万元人民币,3月18日至30日南京协胜逐渐将资金全部转至盐城鸿堂;2023年1月20日,永悦智能以支付首期货款的名誉向山东鸿图转入985万元;2023年3月14日, 永悦科技 以支付设备转让款的名誉向江苏微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转入3000万元人民币,江苏微米随即将资金通过江苏嘉德纺织品有限公司于3月14日至15日全部转至盐城鸿堂。

  案涉期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也实际控制盐城鸿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鸿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这也造成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ST永悦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它关联方使用的非经营性资金达6630.70万元。其中,2022年3月18日,ST永悦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达1800万元人民币,占其2021年年报经审计净资产的3.36%,达到临时报告披露标准。ST永悦未及时披露该事项,对后续发生的钱财占用也未及时披露。

  上述事项在信息披露方面也造成重大遗漏,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ST永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累计发生额,分别占其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经审计净资产的4.88%、5.20%、8.17%,并构成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政处理决定书》指出,ST永悦未按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在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开出2520万元罚单

  综合三项违法事实, 永悦科技 被罚1300万元人民币,陈翔被罚1050万元人民币,朱水宝被罚100万元人民币,徐伟达被罚70万元。

  另外,鉴于陈翔主导、策划、指挥、实施了公司全部的信息披露犯法行为,犯法行为事情严重,依据《证券法》第贰百一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5号)第叁条第壹项、第四条第壹款第壹项、第五条和第七条第壹款的规定,其因此被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然而对企业来说处罚其实不能算结束。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告诉《华夏时报》记者:“2023年8月27日公司发布无人机合同公告后,次日暨8月28日,公司股票价格以跳空大涨开盘,开盘价格为10.61元,上涨幅度为4.74%。9月18日早上公司发布解除公告后公司股票价格直接以跌停收盘,报价6.98元,下跌幅度为10.05%。在无人机合同违规一项上很明显,信披违规事项,造成了股票价格波动明显。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因此受损投资者是可以向企业索赔。”

  原本切入无人机赛道是为提振企业业绩,然而无人机业务却成违规多发点,其实该业务的拓展也其实不理想。

  ST永悦7月9日晚间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母净收入亏损2350万元至2550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1752.47万元;扣非净收入亏损2400万元至2600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1819.21万元。

  对于业绩大幅下滑原因,公司称是2024年半年度公司由于无人机模块前期投入费用较大,运营成本较高,但订单获取能力不足,造成公司净收入下降。从公司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来看,2024年一季度公司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业主要业务收入仅为131035.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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