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 河南省 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防范“伪金交所”违规经营活动的危险提示称,该省未批准任何省外地方交易场所在辖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发展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凡是以省外地方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或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名义在该省开展经营活动的,均属于违规行为。
“伪金交所”是指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服务的工商企业,往往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信用资产”“备案登记”“产权登记”“产登”“产权”“产交”“产权交易”等相关字样,其未经国家有权部门许可,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属于清理整治对象。自2021年以来, 河南省 共排查发现并清退了10家“伪金交所”。
记者了解到,除国家金融监管职能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外,其它各类地方交易场所经营活动不得泛金融化、泛证券化、泛期货化,不得直接或间接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销售、挂牌、结算等相关服务或便利。
风险提示称,社会大众尤其是广大投资者高度警惕相关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自觉选择合法融资渠道,坚决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切勿投资“伪金交所”登记备案的非法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