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 1
  • 2
  • 3
  • 4
  • 5
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每经热评︱华道生物被罚1150万元 -带病闯关-IPO必须担责

【证监会】每经热评︱华道生物被罚1150万元 -带病闯关-IPO必须担责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8-20 15:36:1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证监会】 【违法违规】 【资本市场】 【带病闯关】 【IPO

  每经评论员王郁彪

  不久前,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了关于202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的综述,其中特别点名华道生物(即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其未获注册但发行申报材料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罚款1150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华道生物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累计虚增销售收入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约3776万元。

  华道生物其实其实不是孤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还披露了其它几起类似案件,其中包含红相股份以坑骗手段诈骗再融资发行核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罚款6556万元; 思创医惠 在公开发行可转债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被罚款9320万元。这些案例表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加大对欺诈发行行为的打击力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决定,不只是对个别企业的严厉惩处,更是对整个资本市场的强烈警示。今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屡次强调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准则,严厉责罚欺诈发行行为,坚决阻断发行上市进程中的“带病闯关”。在制度规则层面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表示将对“一查就撤”等许多问题追查到底、问责到人。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强调了“申报即担责”的准则,规定即便企业在检查进程中取消上市申请,检查工作也不会停止,并将继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另外,规定还引入了不提前告知直接开展检查的机制,以提升检查的突然性和有效性。

  今年早些时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表示,计划明显扩大现场检查的覆盖面,强化对非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任何图谋通过财务作假、欺诈发行等行径蒙混过关的企业都将面临严格的法律责任。前述案例的披露,正是对此的有力回应。

  在此环境下,企业应当深刻认识到,任何以“坑钱”为图谋的上市行为最终都会袒露出来。尤其是在监管严把上市入口关的条件下,“一查就撤”试图推脱责任的思路是行不通的。任何试图通过财务作假、欺诈发行等行径蒙混过关的企业,最终都将付出相应的代价。

  笔者认为,除了制度规则上的坚持和落实“申报即担责”原则,对非法行为零容忍之外,还应当对非法行为进行全面、立体化追究责任,不仅要追究机构的责任,还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行为的问责和处罚力度。

  尤其是中介机构,应当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念,切实履行“看门人”的职责。对于协助非法行为的中介机构,监管职能部门应同时展开处罚和追究责任,严厉惩戒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表现,以此提升非法的成本。

  总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一系列举措旨在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权益,为资本市场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健康的环境。企业及相关责任方应当从中汲取教训,坚守诚信经营的准则,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良好秩序。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 客服与业务咨询

   【网络建设服务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