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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ST新潮 - 内蒙古-煤炭大王-拟溢价70%要约收购公司46%股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8-24 16:04:5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ST新潮】 【要约收购】 【汇能集团】 【内蒙古】 【煤炭大王】 【要约收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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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证网讯(记者张鹏飞)继接盘 亚钾国际 之后,不到30天,内蒙古煤炭大王“郭金树”再次大手笔出手,瞄准刚刚被ST不久的 新潮能源 。8月23日晚,ST新潮发布公告称,北京汇能海投 新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汇能海投”)向除收购人以外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1.28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00%,要约价格为3.1元/股。

  公告称,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是基于汇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汇能集团”)发展战略和对上市公司价值及其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据了解,汇能集团法人即是被称为内蒙古“煤炭大王”的郭金树。该集团建立于2001年,是一家煤炭、电力、化工为主业,以 新能源新材料 、现代 煤化工 产业为新的发展方向,集物流、金融、地产、路桥、水务等产业于一体的大型股份制民营企业。

  数据显示,自2018年后,ST新潮业绩较之前实现大幅增长:营业收入由2018年的47.81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88.49亿元;净收入由2018年的6.01亿元增长至2023年25.96亿元;资产总额由2018年的247.5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335.8亿元;净资产由2018年末的148.2亿元增长到2023年末的201.1亿元人民币。短短数年时间,ST新潮进入净收入20亿俱乐部,净资产进入200亿俱乐部,业务发展强劲稳健。

  业内人士分析,汇能集团不惜溢价近70%,豪掷百亿要约收购ST新潮股份,充分体现了ST新潮的投资价值。

  另外,公告还做出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曾于2024年7月收到投资者实名投诉举报材料,声称汇能海投未如实报告披露一致行动人与实际持股情况,存在非法嫌疑,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公司董事会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叁十二条规定开始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等开展调查核对工作。

  基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等规定,公司对于汇能海投本次要约收购行为存在合理怀疑与重大担忧。本次要约收购事项能否持续推进,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本次要约收购被依法责令暂停或停止收购的危险。

  根据公告,ST新潮就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咨询了美国律师。律师认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有权审查本次交易,须将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和相关变化向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进行事前主动申报并获得其批准,不然公司现有的在美业务将受到重大影响。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过程与结论尚存在十分的不确定性。

  ST新潮同日披露公告,经公司向上海证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26日(周一)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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