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 金花股份 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决定对 金花股份 及其老总邢雅江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4月23日,邢雅江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属于应立即披露的重大事件,但 金花股份 在陕西证监局责令立即披露的要求下,才于8月23日晚间公告。
监管核查举报线索确认
金花股份 最新公告显示,8月23日, 金花股份 收到邢雅江送达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知悉其因涉嫌相关事项,自4月23日起被 西安市 公安局鄠邑分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金花股份 公告称,经公司向邢雅江核对,前期因其它人员涉嫌私自刻制与公司无关的其它公司印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人员向公安机关供述,是邢雅江知悉并受到邢雅江指使,致使邢雅江成为涉案人员。
7月26日, 西安市 公安局鄠邑分局出具《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显示,因指证邢雅江的证据发生变化,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其有涉案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贰款之规定,决定予以解除取保候审。
不过, 金花股份 自4月23日至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历时4个月都未公告上述事项。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陕西证监局是在核查举报线索后,才明确了邢雅江被取保候审。
而投资者能在8月23日晚间获悉上述事项,是陕西证监局要求 金花股份 等相关方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立即披露邢雅江被取保候审的详细情况,说明事件起因、最新进展,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
金花股份 最新公告称,邢雅江自4月23日直到今天正常履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管理层稳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此期间,该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等业务发生影响。
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陕西证监局指出, 金花股份 未立即披露重大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贰十二条第壹款、第贰款第壹项的规定。
同时,邢雅江作为 金花股份 老总和事件当事人,违反了《办法》第叁十三条第壹款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邢雅江生于1967年11月,2020年6月直到今天任 金花股份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2年2月直到今天任 金花股份 老总。
同时,邢雅江系 金花股份 实控人邢博越的爸爸。
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 金花股份 及邢雅江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 金花股份 及邢雅江应认真汲取教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各项规定,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分别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 金花股份 的主要业务为药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分为骨科类、免疫类、儿童类和普药类四个系列。2024年上半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68%,归母净收入同比增长211.01%,扣非后净收入同比下降42.39%。
图为: 金花股份 2024年半年报部分财务数据
从股票价格来看,4月23日至8月23日, 金花股份 整体显现下行趋势。截至8月23日收盘, 金花股份 的股票价格为5.79元/股,总市值为21.61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