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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力】工行原副行长张红力 - 被提起公诉!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8-29 14:04:4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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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领域反腐进行时。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29日消息,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 杭州市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近, 杭州市 人民检察院已向 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红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解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红力利用担任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赚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目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5月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我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张红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官迷心窍,结交政治掮客,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搞迷信活动,阅看存在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私人飞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组织公款宴请,公款旅游;违背组织原则,徇私录用调整干部,诈骗博士学位,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违规使用公车、报销个人费用,离职后违规任职;毫无纪法底线,利用公权力设租寻租,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方面谋利,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红力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红力开除党籍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工商银行 此前公告显示,张红力,1965年1月诞生。自20十年加入 工商银行

  在加入 工商银行 之前,张红力于2004年10月起任德意志银行环球银行全球管理委员会委员、亚太区总裁,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老总。1991年7月任美国惠普公司总部财务经理,1994年7月任英国施罗德国际商人银行董事兼中国业务主管,1998年6月任美国高盛公司亚洲执行董事兼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1年3月至2004年9月任德意志投资银行大中华区主管、亚洲区副老总兼中国区主席。

  2018年7月2日,张红力因家庭原因,向 工商银行 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 工商银行 副行长职务。同时,因其董事任期届满,张红力不再担任 工商银行 执行董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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