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晶存储欺诈发行案尘埃落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紫晶存储投资者损失得到及时高效赔偿。
2023年12月29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非法行为中涉嫌未勤勉尽责的 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等4家中介机构(以下合称4家中介机构)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根据协议,4家中介机构合计缴付约12.75亿元承诺金,除了前期先行赔付的约10.86亿元投资者损失以外,还需向承诺金管理机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缴付约1.89亿元承诺金,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约1179万元投资者损失款,并根据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从严处理有关人员责任,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最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了紫晶存储案投资者损失赔偿的最新进展。直到今天,前述4家涉案的中介机构已交齐承诺金,并进行了自查整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了现场核检验收。鉴于4家中介机构已经履行承诺认可协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终止对4家中介机构相关事项的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2月26日,紫晶存储登陆资本市场,上市当天的上涨幅度达到269%,最高达86.59元/股。
好景不长,紫晶存储上市第壹年的财报就被出具了保存意见。上市三年不到,股票价格跌去97.2%,并最终于2023年6月30日退市。2023年12月底,紫晶存储实际控制人郑穆、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罗铁威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被批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紫晶存贮存在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规两项违法事实。2017年至2019年,紫晶存储三年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过4.3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超过2.1亿元人民币,主要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另外,紫晶存储还存在上亿元违规担保未披露。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决定对紫晶存储及13名相关责任人总计罚款9071万元。郑穆和罗铁威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被处以2164.26万元、1803.55万元罚款。另外,郑穆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罗铁威被处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其它多位高管也分别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自2022年度起,紫晶存储公司生产断断续续,人员流失严重,不能正常经营。财务方面,紫晶存储2022年度发生净亏损16.63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6.49亿元人民币,出现资不抵债的情景。
因公司生产经营陷入严重困难等原因,紫晶存储2023年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另外,公司还官司缠身,5月22日公告称,截至2023年11月30日,紫晶存储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128起,涉及金额合计9.63亿元人民币。
《上海证券报》报道,2023年5月, 中信建投 会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共同注资10亿元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人的投资亏损。
为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在该公司IPO和信披中涉嫌未勤勉尽责的4家中介机构,缴付约12.75亿元承诺金,除了前期先行赔付的约10.86亿元投资者损失以外,还需向承诺金管理机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保基金公司)缴付约1.89亿元承诺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案作为2019年证券法修订后首例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案件,坚持以人民为方向,较高效率地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在救济、惩戒、教育、化解市场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综合性作用。
本案通过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督促当事人积极赔付投资者损失,中介机构通过先行赔付程序在两个月内赔偿16,986户投资者(占总受损人数97.22%)约10.86亿元(占总损失金额98.93%)。
前述4家涉案机构中, 中信建投 是紫晶存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紫晶存储上市时,发行费用为1.39亿元人民币,仅保荐及承销费用就达到1.19亿元人民币。
中信建投 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4月,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因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晶存储)存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非法而对其进行行政处理。
作为紫晶存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 于2023年5月与其它中介机构共同注资人民币10亿元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人的投资亏损,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稳定。公司还积极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并于2023年12月与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认可协议》。
中信建投 并未披露其赔付的具体数目,但2023年报披露了今年度营业外支出11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仅3246万元人民币,变动比例为3385.61%,变动原因为主要是赔付支出增加。
投行业务是 中信建投 的主要业务。
在上周五(8月30日)的投资者业绩说明会上, 中信建投 相关责任人在解释业绩下降原因时称,除外部市场环境,这也与公司收入结构有一定关系,“ 中信建投 的卖方业务,尤其是以投行为代表的卖方业务,在市场上享受较高的份额,受市场边际影响的冲击会更大。”
2024年上半年, 中信建投 实现营业收入95.2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滑29.2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收入28.5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滑33.66%。四大主要业务均出现不同水平的下滑,投资银行业务尤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