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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A股年内637位-财总-离任,非银金融离任率居前三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9-10 20:17:0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财务总监】 【上市公司】 【非银金融

  目前,近900亿市值的 传音控股 发布公告称,财务责任人肖永辉被采取留置措施及立案侦查。

  作为“非洲手机之王”, 传音控股 在非洲智能机市场的占有率超过 40%,位列第壹。在2024年上半年, 传音控股 的营业收入、归母净收入均实现了超过30%的增长。

  肖永辉一事引发市场对于“财总”离任的热议。南都·湾财社梳理发现,截至9月9日,A股市场已经有高达637位“财总”先后离任。其中,尤以机械设备、医疗生物、电子三大行业的数量居多。

  A股637位“财总”离任

  单日最高12位离任

  作为上市公司财务战略的核心人物,财务责任人、财务总监、CFO等“财总”角色对于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的重要性不问可知。

  湾财社据ifind梳理发现,截至9月9日,A股上市公司共有637位“财总”发生了离任,这些“财总”的职位包含财务总监、财务责任人、代财务责任人、代财务总监、CFO、首席财务官。

  具体来看这637位“财总”,财务总监403位,财务责任人有125位、代财务责任人有16位、代财务总监有73位、CFO有2位,首席财务官有18位。

  自步入了9月以来,A股市场已经有18位“财总”离任,涉及17家上市公司,包含“非洲手机之王” 传音控股 、知名服饰品牌 海澜之家 、复星旗下大型消费产业集团 豫园股份 等。

  如果拉长时间维度,从2024年以来的各月份数据入手,9月份当前的离任数量还称不上“多”。在此前8个月中,A股市场一共有619位“财总”先后离任,平均每月有77位“财总”离任,每天超3位“财总”离任。

  具体来看,5月份共有129位“财总”离任,单月数量高居第壹。相信大伙都明白,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截止日期是4月30日。这意味着,在年报披露后的首个自然月是“财总”离任的高峰期。 图片

  另外,4月份共有97位“财总”离任、8月份共有83位“财总”离任,这两个月份的离任数量仅次于5月份,而这两个月份分别为年报、半年报披露时间的截止月份。

  从单日离任数量来看,5月16日是“财总”们离任的集中期,单日共有12位“财总”离任。尔后,4月24日有11位“财总”离任,5月31日有10位“财总”离任。

  机械设备离任数量最多

  非银金融离任率居前三

  聚焦行业观望,湾财社发现不同行业之间,“财总”的离任数量不同较为明显。

  “财总”离任数量少的两个行业分别为煤炭、银行。两个行业2024年以来均只有2位“财总”发生了离任,整体较为正常。

  从“财总”离任数量最多的行业来看,据 同花顺 一级行业分类,机械设备、医药生物、电子三大行业分列第壹、第贰、第叁,离任“财总”数量分别为62位、56位、49位。另外,电力设备、计算机、基础化工三大行业的“财总”离任数量均超过了40位。

  机械设备、医药生物、电子三大行业离任数量多很大水平上与其行业内上市公司数量较多有一定关系。从离任频率来看,医药生物其实不在前10之列。

  湾财社梳理了各一级行业内的上市公司数量和各个行业的“财总”离任数量,并作容易的数值对照,以计算出各个一级行业中,每位“财总”离任对应的企业数。 图片

  从统计角度来审视,美容护理、环保、非银金融三大行业的“财总”离任较为频繁。其中,美容护理行业每有6.83家美容护理的上市公司,就有一家发生过“财总”离任,频率最高。频率位列第贰位、第叁位的行业则为环保、非银金融。

  对于上市“财总”调整的原因,多公告为“个人原因”。有资本市场资深从业人士表示,“财总”调整多为多重原因影响所致,可能是业绩下滑的压力、股东和董事会的压力、公司内部战略或管理层变动,财务合规问题,也有可能是个人职业规划。他同时指出,随着资本市场的监察管理政策不断完善,对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要求日益严格,这对财务总监的适应性也发生了一定影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严打财务做假

  多位“财总”遭重罚

  2024年以来,监管层面频繁强调监管需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严打财务做假等资本市场非法现象是监管重要的着力点。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就《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责任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提升财务做假非法成本和涉及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其同时指出,在立法层面上,推动修订《证券法》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由60万元、3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对欺诈发行的罚款上限由募集资金的5%提高到1倍。

  8月16日,最高检印发《关于办理财务做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第壹次明确涉嫌做假的有关人员均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指出对于财务做假犯罪层级多、链条长,涉及的企业、企业人员也较多,坚持分层分类处理。在三大类别中,财务责任人与实控人、总经理等高管列第壹类。

  回顾2024年,资本市场已经有多位“财总”遭严打。

  5月10日,原华铁股份(现已退市)公告称,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当时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璇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300万元的罚款在原华铁股份的一系列受罚高管中位列第壹,甚至超过了当时担任总经理杨永林的70万元、当时担任老总石松山的60万元。

  5月12日, 特发信息 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这 特发信息 的案件中,财务条线多人均遭遇处罚。其中,当时担任 特发信息 董事、财务总监李增民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当时担任财务经理王凌、当时担任成本会计刘颖则被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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