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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炒停售-三大套路曝光!保险下架与上新交替,消费者如何拿主意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9-12 15:03:56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金融监管】 【消费者】 【保险公司】 【炒停售】 【保险产品

  北京商报讯(记者胡永新)“即将停售,绝版抢购”“停售倒计时,错过不再有”……一些销售人员以“停售”为名,进行虚假饥饿营销。对此,9月12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提示称,“炒停售”保险有套路,理性消费多警惕。

  这时,北京金融监管局还曝光了虚构停售信息、虚构产品保障、伪造官方文件等三大保险“炒停售”的套路。

  从虚构停售信息这一套路来看,一些销售人员通过社交媒体、电话推销等渠道散布虚假消息,谎称某款保险产品“即将停售”,制造“错过即无”的紧迫感,诱导消费者认为是最后时机而激动购买。

  消费者有时其实不是“眼见为实”,因为不乏代理人伪造官方文件的情景。据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为了增加“可信度”,一些销售人员还可能伪造保险公司文件、公告或邮件,假借保险公司官方名义声称某款产品即将全面停售,以此诈骗消费者的信任。

  “虚假‘炒停售’信息可能造成消费者误解,从而在未充分了解产品的情景下激动购买,造成经济流失,扰乱市场秩序,容易引发投诉和纠纷。”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炒停售”通过营造出一种产品稀缺、紧迫的氛围,会诱导消费者在非理性的情景下选择不适合自己的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

  监管发布有关“炒停售”风险的背后,对于当下的人身险市场而言,普通型和分红型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上限正处于分批下调的阶段。根据监管要求,自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

  有代理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全行业营销员对预定利率下调政策的宣传下,部分客户希望在9月前或10月前赶上预定利率调降的末班车。尤其是在9月1日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正式调降的前一天,从早忙到晚,为客户答疑、出方案,工作量较往常增加了数倍。

  放眼市场,多家保险公司已于8月逐渐停售预定利率3.0%的普通型保险产品,进入9月,全市场绝大多数长期寿险类产品都已下架,预定利率2.5%的产品随同着涨价,正在逐渐上新中,其中包含年金险、终身寿险、重疾险等。

  整体而言,预定利率为2.5%的普通型和分红型保险产品正在并行销售中。对于分红型保险产品与传统保险在产品设计方面的区别,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未来分红型保险产品保证利率或预定利率与传统险相比较低;另一方面,分红型保险产品能够让客户分享产品账户的经营成果。

  对于10月1日将全面下调预定利率的分红型保险产品而言,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需全面且准确地把握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特性,要意识到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红利是不明确的,存在为0的存在性。并且,若保险公司的未来投资回报未能达到预期,产品的整体收益可能不会像计划书中展示的那样高。

  “消费者应以自身需求为大,通过多方了解确定所需购买的产品信息,避免他人的主观性言论误导。”对于在购买保险进程中如何避免被“炒停售”所忽悠,付建认为,消费者可以尽量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不轻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对于可能带有虚构性、虚假性的言辞重视审查与识别,主动了解消费者保险产品的具体内容,例如保障范围、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避免遭受损失。

  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称,消费者在购买保险进程中,应注意及时留存与销售人员沟通记录、产品宣传资料、购买凭据等相关证据。一旦发觉自己遭受“炒停售”保险陷阱,可向保险公司、监管职能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金融素养,远离保险欺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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