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生猪养殖企业福建 傲农生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傲农”)披露公告称,因未及时披露诉讼和仲裁事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ST傲农、*ST傲农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漳州傲农投资”)、老总吴有林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福建证监局指出,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ST傲农发生诉讼、仲裁金额累计2.7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07%;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ST傲农发生诉讼、仲裁金额累计5.1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63%,但直至2023年12月23日,*ST傲农才披露上述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20日,*ST傲农对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债务本息逾期累计约2.89亿元人民币,*ST傲农未及时披露。直至2024年1月9日,*ST傲农才公告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累计逾期的债务本息合计约3.66亿元人民币。
2023年12月21日,*ST傲农转让控股子公司傲农食品65%的股权。2023年12月25日,*ST傲农子公司转让控股孙公司宜春佳绿68%股权。上述 股权转让 前,*ST傲农已为傲农食品、宜春佳绿提供担保本金2.25亿元人民币,担保余额1.25亿元人民币, 股权转让 完成后形成公司对外担保。对上述担保事项,*ST傲农直至2024年1月11日才披露。
2023年12月至18日,漳州傲农投资屡次质押*ST傲农股份,均未及时告知,致使*ST傲农均在被告知次日才披露股权质押情况。
因此福建证监局决定对 傲农生物 、漳州傲农投资、吴有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