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理信息显示, 光大证券 前员工赵远军因内幕交易被罚460万元人民币,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赵远军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它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其它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职务。
2018年9月17日至2022年2月28日,赵远军在 光大证券 任职,为证券从业人员。
2020年2月25日、28日,赵远军使用“赵某江”证券账户合计买入星星科技160.16万股,成交金额1141.22万元。2021年8月18日、19日,赵远军将买入的星星科技股票全部卖出,成交金额609.59万元。经计算,上述交易亏损532.59万元。
在听证进程中,赵远军认为量罚过重,并提出申诉,其买入星星科技是基于朋友推荐和个人研究,且案涉交易行为不具有异常性。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案涉内幕信息形成时点认定准确。在案证据完全可以证明赵远军于2020年2月19日收到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设计,于2月22日参加了相关视频会晤。
赵远军系法定内幕知情人,在知悉相关重组信息后负有戒绝交易的法定义务,其提出的基于朋友推荐和个人研究等申辩理由,不构成阻却内幕交易的正当事由。
结合赵远军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赵远军处以460万元罚款。同时,因赵远军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