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公告
国办函〔202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5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某某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依法科学调查,周密组织部署,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掌握202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和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国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国境内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全国共抽取约500万住户、1400万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含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水平、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去世、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准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由国家统计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调查任务顺畅完成。要充分施展街道服务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冷眼旁观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消。
地方调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基本条件的职员,应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酬劳,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薪水、福利及其它待遇不变,确保调查工作顺畅进行。
五、经费保障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畅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得虚假申报、隐匿上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职员务必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壹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 大数据 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收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做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畅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