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邵鉴棠、杨娜夫妇手中接过 泉为科技 (300716)控制权后,“95后”褚一凡率领上市公司发力光伏 新能源 产业,公司名称也由国立科技更改为 泉为科技 。近期, 泉为科技 频繁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合计转让价款超5200万元人民币,而颇为值得推敲的是,背后接盘方均为自然人梁龙飞。对于梁龙飞,市场上信息凤毛麟角,除了受让完成的两家标的子公司之外,旗下似乎没有任何资产。另外,虽然梁龙飞已完成受让其中两家子公司股权,但两家标的企业高管、企业负责人等仍系 泉为科技 原实控人邵鉴棠、杨娜夫妇等相关方。梁龙飞是哪个?缘何受让 泉为科技 旗下多家亏损子公司?与邵鉴棠、杨娜等是否有相关关系?这些问题都让 泉为科技 转让子公司股权事件看起来其实不是表面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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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盘人梁龙飞疑点多
在市场上无产业布局的梁龙飞,却大手笔受让了 泉为科技 旗下多家子公司股权。
自今年7月29日以来, 泉为科技 相继披露了五则转让子公司股权公告,其中仅9月13日一日就披露了3则,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东莞市 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100% 股权转让 给自然人梁龙飞,转让价格分别约为1850万元、1812万元、577.48万元人民币,合计约为4239.48万元。
向前追溯, 泉为科技 7月29日也披露了两则转让子公司股权公告,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广东国立云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云塑”)、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能源 ”)全部 股权转让 ,转让价格分别约为743.5万元、260.22万元人民币,受让方也均为梁龙飞。
经计算,近两月, 泉为科技 拟转让的5家全资子公司合计转让价格约为5243.2万元。
对于 泉为科技 而言,转让子公司股权是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公司对原有业务做优化调整,未来将发力光伏 新能源 业务板块成为公司新的第贰增长曲线。
而对于接盘方梁龙飞来讲,其受让 泉为科技 多家亏损子公司的原因却让市场有些看不懂。
在 泉为科技 公告中,对梁龙飞的信息披露较少,仅显示其身份证前三位是“441”,为上市公司注册地 广东省 的地址码。而在市场公开信息中,梁龙飞也是一张“白纸”。
直到今天,国立云塑、 深圳能源 100%股权持股人已更改为梁龙飞,而值得强调的是,两家公司高管、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仍为邵鉴棠、杨娜等相关方。
具体来看,国立云塑、 深圳能源 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李志良,国立云塑高管包含李志良、钟灿游, 深圳能源 高管有李志良、杨娜、杨锋。
在上述自然人中,杨娜系 泉为科技 原实控人,杨锋系杨娜之弟,李志良则与邵鉴棠、杨娜夫妇是熟识,在邵鉴棠、杨娜夫妇旗下多家公司中担任职务。钟灿游出现次数较少,但合作对象也仅有李志良、梁龙飞。
明确不存在关联关系
对于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 泉为科技 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不存在关联交易。
泉为科技 表示,梁龙飞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其它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它关系。
记者了解到,2023年,褚一凡通过旗下企业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绿能”)受让邵鉴棠、杨娜夫妇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表决权的形式成了 泉为科技 实控人,泉为绿能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过,邵鉴棠、杨娜也并未完全退出上市公司持股。
从2024年半年报来看, 泉为科技 第壹大、第贰大股东分别为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控股”)、泉为绿能,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12%、10%,其中邵鉴棠、杨娜为国立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国立控股为泉为绿能的一致行动人,其表决权由泉为绿能行使。
控制权变更逾一年半后, 泉为科技 频繁转让原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且接盘方均为梁龙飞,而标的企业变更股权关系后,高管团队却仍为邵鉴棠、杨娜夫妇等相关方。
梁龙飞受让 泉为科技 多家子公司的目的,其是否与邵鉴棠、杨娜夫妇等存在相关关系,是否为“马甲”,是否与前期控制权转让存在关系也引发市场疑问。
另外值得强调的是,自2022年底开始规画控制权变更直到今天, 泉为科技 三任董秘已相继离职。
2022年12月30日, 泉为科技 披露称,公司董秘李旋提出辞职申请;之后,黄跃军接任董秘一职,不过2023年9月28日, 泉为科技 称,公司副总经理、董秘黄跃军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黄跃军辞职后,张贵明上任董秘职务,但不足一年,今年8月, 泉为科技 又披露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贵明辞职,褚一凡代为履行董秘职责。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资本市场全面注册制下,进一步提高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要求,这也让董秘的职责更为重要。“如果上市公司董秘出现变动,可能与其个人规划、公司发展等原因有关,但如果在短时间内董秘频繁辞职,则容易让市场对上市公司发生疑问。”许小恒如是说。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 泉为科技 方面发去采访函,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对方并未回复。
曾出现过信披问题
其实,在规画控制权转让时, 泉为科技 就出现过信披问题。
根据当时的易主方案,除了褚一凡受让股权+表决权之外,葛旭艳、陈泽伟两名自然人也分别受让了邵鉴棠、杨娜夫妇控制的部分股份,两人均成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不过,彼时交易进程中, 泉为科技 却并未披露葛旭艳与杨娜的关系。
随后,针对相关关系,深交所也进行了追问。 泉为科技 当时表示,葛旭艳与杨坤(杨娜兄弟)原为配偶关系,二人已于2012年8月22日解除婚姻关系。不过,上市公司2017年招股说明书显示,葛旭艳与杨坤为配偶关系。之后,深交所二度发函,要求上市公司核对葛旭艳与杨坤是否仍构成配偶关系,并说明前述信息披露前后披露不一样的原因。
泉为科技 表示,公司核查了葛旭艳提供的证件并向葛旭艳、杨坤二人求证,二人提供了声明函。其中,杨坤、葛旭艳两人均表示,在2012年解除了婚姻关系并已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直到今天没有再婚或复婚,因顾及双方爸妈、子女、亲戚朋友的感受,和出于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等原因,迟迟未对外界公布离婚消息,亲戚朋友其实不清楚实际情况。
另外,杨坤、葛旭艳表示,当时不了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规则和关联方具体披露标准,在上市公司首发上市进程中,并没有将已离婚的情景主动告知杨娜,造成上市公司在2017年首发上市文件中,误披露了“杨坤及其配偶葛旭艳”的表述。隐匿离婚事实的初衷是希望爸妈、子女的生活不被他人的言论所影响,不是故意为之,当时其实不清楚会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造成问题。
独立经济学家王赤坤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务必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也务必要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