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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被恢复执行1.27亿元?北大荒澄清 - 与实际情况存在巨大差距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9-29 20:53:2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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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刘欢)9月29日,黑龙江 北大荒 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北大荒 ”)发布澄清公告称,近期网络上出现关于公司及其它人员等被恢复执行1.27亿元的消息,经与公司相关责任人核对,判定相关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巨大差距。

   北大荒 称,此案件为 黑龙江省 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正公司”)与汉枫缓释肥料有限公司贷款纠纷案件。 黑龙江省 顶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14日作出(2016)黑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黑龙江 北大荒 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大荒 汉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鑫正公司依据上述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 北大荒 汉枫无可供执行财产,鑫正公司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由于曾是 北大荒 汉枫参股股东,2022年9月5日, 北大荒 收到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黑01执异620号执行裁定书,公司与尚志市聚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共同在未出资4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目前公司已提起本案再审申请,法院已接收公司再审申请材料。

   北大荒 称,本案系公司曾作为参股股东,就未出资400万元范围内,与 北大荒 汉枫现任股东尚志市聚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涉案金额预计对公司引发的影响较小,且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所以之前公司未进行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执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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