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当前已成为热门话题,连日来搅动了投资人的神经,但投资有潜在风险,还需谨慎。
最近,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判决书显示,有人拿800万元托人炒股,对方还签署保底协议,声称遇到赔钱的情景,立即补足800万元!在损失267万元后法庭对峙时,才发现所谓的顶级“操盘手”压根没有证券从业资格。
进程中,原告邓女士通过朋友结识自称投资能手的尚先生,尚先生承诺以其丰富经验保障邓女士的投资盈利。双方签订协议,邓女士投资800万元人民币,尚先生则提供60万元作为保证金,并保证邓女士的钱财安全,约定盈利共享,亏损则由尚先生补足至初始投资额度。合作进程中,账户亏损严重,尚先生与实际操作者孙先生并未按约定填补亏损,最终造成约267万元的损失。
法院审理发现,邓女士对股市风险应有基本认知且她对账户操作情况保持知情,故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同时,尚先生和孙先生缺乏证券从业资格,其保底承诺及操作疏忽是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因此,法院判定邓女士和二位被告按40%和60%的比率分担损失,判决尚先生和孙先生连带赔偿邓女士超120万元。
针对该案, 河南省 获嘉县 人民法院在出具判决书中直接写明:股市有潜在风险,入市需谨慎!
无独有偶,10月12日,据媒体透露,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案例,一位60后投资者买500多万基金两年后亏170余万,投资者状告银行获赔159万元人民币,该消息迅速登上热搜。
裁判文书显示,60后投资者王某具有二级市场股票、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经验,2021年6月,其在某银行认购了一只基金代码为012XXX的“XX产业前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产品,认购金额558万元人民币,成交价格1元,成交净值为1元。认购当天该银行未进行“双录”(录音录像)程序。
2022年1月,王某希望赎回上述基金产品时,客户经理却告知她需要承担70余万元的亏损,并向王某承诺会保本保息,甚至表示会以其它方式补偿她的损失,且保证年化利率很多于4.5%。
为了偿还自身债务,王某于2022年9月26日赎回案涉基金份额418.5万份,成交净值0.721元,确认金额300.98万元。该基金截至2023年9月14日累计亏损170.16万元人民币,剩余金额86.86万元。交易后,该基金剩余139.58万份额未赎回。
一审法院认为,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案涉基金销售进程中存在员工承诺保本保息等违规行为,造成王某投资亏损,案涉银行显然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对于王某,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之前曾具有相应的投资经验,亦应当对投资潜在风险与收益相当有一定认识和理解。故王某自身亦存在一定的过错,其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综合考虑银行侵权行为、双方过错水平等原因,一审法院酌情确定案涉银行应对王某的损失承担90%的赔偿责任,王某自行承担10%的责任。案涉基金于2021年6月8日确认购入,故一审法院以前述本金损失为基数,计算至2023年6月22日止的利息损失为12.45万元。上述本金及利息损失合计176.25万元人民币,由银行根据90%责任比例赔偿王某158.63万元。
北京市 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顶级合伙人廖明磊对此类案件曾提及,作为一般投资人在委托理财进程中一定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民间股神”及其推荐的股票,更不能因受托人承诺保底而随意将自己的钱财和证券账户交由其操作打理。一是保底条款本身存有法律风险;二是一旦后期合同被判无效,财产损失无法挽回。
在谈及如何规避委托理财风险时,他认为:一方面大众需强化金融法律相关知识学习,警惕理财陷阱;另一方面还要加强监管,构建安全、合规、高质量的行业发展生态。
(时代财经综合自澎湃新闻、齐鲁晚报、新黄河、中国商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