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职能部门对违规减持行为保持严监管态势。10月11日,北京、上海、深圳、江苏四证监局同时“亮剑”。针对三名投资者违规减持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的表现,监管职能部门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包含责令购回、上缴价差、记入诚信档案。
今年以来,多家上市公司、投资机构因违规减持受到监管职能部门处罚,并向股民致歉。业内人士表示,近期A股市场活跃,打击违规减持行为,有助于保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吸引更多的中长期资金。
监管职能部门严查快处违规减持
最近,市场上有个别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自大股东处受让北交所上市公司股份后,未遵守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受让股份的要求,短时间内即卖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北京证监局官方网站显示,汪小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华信永道大股东持有的股份93.2万股,买入金额合计为3069.1万元人民币,在受让后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的93.2万股,卖出金额合计为5196.9万元。监管职能部门依规决定对其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海证监局对汪小清、孙肖文采取类似监管措施。记者了解到,汪小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艾融软件大股东持有的股份130万股,孙肖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艾融软件大股东持有的股份80万股。两人均在受让后6个月内减持。
汪小清还被江苏证监局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监察管理措施。另一名投资者魏昌伟被深圳证监局采取类似监管措施。
华信永道、艾融软件等上述罚单相关公司均为北交所公司。10月10日晚,北交所已发出多份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和纪律处罚决定书,对汪小清、孙肖文、魏昌伟采取处罚措施。据业内人士介绍,在交易所层面,这已是对违规减持行为的顶格处罚。
持续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业内人士认为,责令购回、上缴价差、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相关群体既达到了惩戒效果,又有益于保护市场公平。
“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能够迅速纠正违规行为,有益于公司股票价格的稳定。上缴价差的措施,则直接提高了违规减持的经济成本。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会影响相关群体的信用评价,甚至影响到他们的融资、投资、合作等。”一位市场人士表示。
中国银河 策略首席分析师杨超认为,北交所从严打击惩处违规减持行为,释放出监管层对违规减持行为“零容忍”的明确信号,有助于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防止市场出现过度投机和操作行为。打击违规减持可以减少市场中的不公平交易行为,防止因集中抛售行为对二级市场股票价格造成的冲击,避免因大股东违规减持而引发的市场波动对中小投资者造成伤害。交易所通过精准识别和严肃追究责任违规减持行为,增强了监管的震慑力。
今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多个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和投资机构违规减持开出多张罚单(含行政处理、行政监管措施)。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顶级合伙人洪灿观望,从被限制减持的人群来分类,包含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和其它持有IPO前发行的股份或因定向增发持股的股东。从减持限制的具体法定情形来看,主要包含限制期内减持、超比例减持、窗口期违规减持、绕道减持、违反承诺减持、一致行动人违反共同减持限制等多种情形。另外,若违规减持行为未遵守信息披露规定,还可能同时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9月10日,浙江证监局对 平阳县 晟雨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阳晟雨)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措施的决定。平阳晟雨于今年8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源飞宠物 首发前股份,减持价格低于除息除权后的首发价格,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4号)第四条的规定。
监管人士提醒,近期A股市场表现活跃,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保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证券监管职能部门将持续强化对股东减持行为的监察管理,依法依规从严厉责罚处各类违规减持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市场稳定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