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专项检查情况,多家券商被点名
中国基金报记者晨曦
压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手了!
10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通报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专项检查情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开源证券、 中原证券 采取暂停公司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11家公司视违规问题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存在违规问题的券商及有关人员中,也包含海通证券及当时担任分管投行高管姜诚君。今年8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官方网站通报称,姜诚君涉嫌严重职务犯罪,于2024年7月外逃。办案机关积极开展国际执法合作,将姜诚君缉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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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
机构、人员“双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为落实中央金融监管工作会议“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持续强化对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监管,压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今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部分证券公司投行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通过近年来持续从严监管,大部分证券公司较为重视投行内控基础制度建设,由业务部门、质量控制、内核合规组成的“三道防线”内控体系运行总体有效,项目执业质量水平有所提升,可是个别证券公司仍存在投行内控把关不严等诸多问题,一些项目尤其是债券承销项目尽调核查工作不到位,没有全面贯彻落实勤勉尽责的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坚持“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和机构、人员“双罚”的准则,抓住公司高管等“关键少数”,根据问题的轻重,依法分类采取措施。
对违规问题多、事情严峻的开源证券、 中原证券 采取暂停公司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实吸取教训;对11家公司视违规问题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要求针对性解决尽调、内控短板问题。
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43名直接责任人员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人员涵盖公司主要责任人、分管投行业务责任人、内核责任人、质控部门责任人、业务部门责任人及项目组成员,并要求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究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本次现场检查在覆盖面、追究责任范围、处罚力度等方面较往年均有明显提升。下一步将坚决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国九条”等资本市场“1+N”文件部署,督促所有行业机构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强化投行业务监管,及时评估监管效果并持续改进监管工作,推动保荐机构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坚守廉洁从业底线,更好施展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功能作用。
开源、中原被暂停债券承销6个月
多家券商被警示、责令改正、监管谈话
通报之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在官方网站挂出了对各家券商及相关责任人所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
其中,开源证券、 中原证券 两家,均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暂停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开源证券存在三项违规行为:一是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造成募集说明书中存在误导性陈述;二是在承销多项绿色债券时未审慎核查把关,造成债券发行人依托虚假、无收益或有明确资金来源且即将建成等项目违规融资、重复融资,约定用于绿色项目的钱财被挪为他用;三是在多个投行项目中质控核查把关不严。
中原证券 则存在四项违规行为:一是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咨询服务协议,以给予票面利息补差费用的形式非市场化发债;二是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核查不充分,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融资租赁合同违约事项且被法院裁定为被执行人;三是在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未发现发行人财务做假事项;四是原质控部门责任人领取项目承揽奖同时参与质控相关工作,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到位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两家券商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老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同时,公司应严格根据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当地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另外,此次被监管公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还有多家券商及相关责任人。其中, 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 光大证券 、 兴业证券 被出具警示函,银河证券、 东方证券 承销保荐、 东北证券 、海通证券、中航证券被责令改正, 中信建投 被监管谈话。
同日,深圳证监局也挂出了对 国信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国信证券 被责令改正,华泰联合证券被出具警示函。两家券商均在投行业务方面被指出存在相关问题。
海通证券及姜诚君被点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点名存在投行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问题的券商中,还包含海通证券及当时担任分管投行高管姜诚君。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海通证券在部分项目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投行立项环节把关不严;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投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完善。
基于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姜诚君作为分管投行业务高管,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姜诚君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两份决定的落款时间均为2024年5月31日。
8月28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官方网站通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和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协助下,经上海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与有关国家执法机关密切合作,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姜诚君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
通报显示:姜诚君,男,1968年4月诞生,海通证券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委员会主任委员,涉嫌严重职务犯罪,于2024年7月外逃。2024年8月,上海纪委监委对其立案侦查调查。办案机关积极开展国际执法合作,于近日将其缉捕归案。
中央追逃办责任人表示,姜诚君归案是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持续开展“天网行动”的重要成果。我们将继续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健全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管贪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送进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