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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晓燕】最高人民检察院葛晓燕 -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筑牢维护金融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0-20 21:20:5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葛晓燕】 【最高人民检察院】 【金融安全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葛晓燕在金融街论坛上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加积极把检察工作融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全面准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力在市场化、法制化轨道上推进金融的创新发展。

  葛晓燕在会上表示,一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惩办金融犯罪,筑牢维护金融安全的最后一道城墙。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4万余人,金融诈骗犯罪3400余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募资专项行动,起诉非法募资犯罪1.2万余人。依法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38人,涉私募基金投资犯罪364人。准确区分金融信贷纠纷与金融犯罪,依法惩办侵害金融机构利益的犯罪,起诉违法发放贷款、诈骗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2600余人。持续开展打击和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起诉涉嫌洗钱犯罪2200余人。在依法惩办各类金融犯罪的同时,不断扩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强化对重大金融犯罪案件的个案规范和类案指导,向各地检察机关交办证券犯罪案件百余件,与公安部联合督办重大非法募资案件、上市公司重大财务作假案件。联合最高法出台洗钱犯罪司法解释,发布办理财务作假案件解答,编发惩办涉外汇违法犯罪、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新型金融案件司法办案标准,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确保案件质效。

  另外,各级检察机关深化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强化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工作合力。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局等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会同最高法、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结合办案积极参与金融稳定法、反洗钱法草案等金融法律法规立法工作。持续协同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北京、上海、天津等地检察机关立足预防犯罪、风险防控建立理论研究、警示教育基地,做好金融犯罪预防治理后半篇文章。

  各级检察机关坚持高效地办好每一个金融案件,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并入监管。严肃惩办“伪私募”、“伪金交所”、虚拟币、第叁方财富管理等领域的非法募资犯罪。持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加强银行保险领域行刑衔接,依法惩办违法发放贷款、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银行保险领域犯罪,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化解涉中小银行、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坚决惩办金融腐败犯罪。严厉惩戒财务作假、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等证券犯罪,重点压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的关键责任、中介组织和金融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葛晓燕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完善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的金融检察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刑事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协同金融管理部门共同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扎实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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