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消费者黄女士向澎湃公众服务平台“服务湃”投诉称,今年8月25日,她在轻花优品借款13000元人民币,却在30多天后的10月9日被无缘无故地开通了1299元的VIP会员卡。
10月9日20:00左右黄女士在我不知情的情景下无缘无故地被开通了价值1299元的VIP会员卡消费。
黄女士对这笔扣钱表示不解,与轻花优品的客服人员沟通时,对方声称她在申请时选择了相关条款。黄女士对此回应其实不合意,她认为该选项并未达到提示标准,反而更像是浑水摸鱼,趁用户不注意悄悄扣钱,“这是变相收取‘砍头息’”。黄女士称,她尔后屡次向轻花优品提出退还会员费均无果。
接到黄女士投诉后,澎湃新闻致电轻花优品,职员表示,将与黄女士我协商处理。经商量,轻花优品目前已退还黄女士1000元。
消费者投诉:
黄女士介绍,8月25日她在轻花优品平台贷款13000元人民币,借款合同约定,本次贷款的固定(年)利率为6%,贷款的逾期罚息利率为贷款实际利率水平上浮50%。黄女士认为可以接受,便签下这笔贷款。
本以为钱款到账,正常使用,按时还款就可以,让黄女士匪夷所思的是,10月9日晚,她的轻花优品账户被无故开通了价值1299元的VIP会员卡并进行了扣钱。黄女士感到无缘无故,急忙翻看贷款合同,没有发现涉及1299元会员费的相关条款。
随后,黄女士联系轻花优品客服询问缘由,被告知是她在申请时自主选择了这一选项。
黄女士对这一说法其实不信服,她表示,自己并未主动勾选过任何有关会员费的选项,她在事后检查发现,轻花优品的VIP会员费开通选项是默认勾选的,提示字号非常小,“我根本注意不到,我认为这个选项根本达不到提示标准,这是在浑水摸鱼,变相收取‘砍头息’”。
黄女士认为,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高利贷、砍头息。她屡次与轻花优品客服沟通,要求取消会员支付款项均遭遇谢绝,“开通会员时平台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我也木有使用过他们任何会员权益,为啥不能取消”。
企业回应:
接到黄女士投诉后,澎湃新闻致电轻花优品,一名职员表示,其不接受除客户我以外的第叁方质询,将在后续与黄女士我沟通处理。
随后,黄女士向澎湃新闻反馈称,经过商量,轻花优品已同意退还1000元人民币,目前她已收到这笔款项。
澎湃新闻在某投诉平台检索发现,多名网友曾投诉轻花优品“强制收取会员费”,仅最近30天投诉量便多达129条。有网友称,他在轻花优品借款成功后,翌日凌晨,轻花优品在其我不知情的情景下无故扣钱999元会员费,疑似变相收取“砍头息”。另有网友称,2024年6月12日,他在轻花优品平台借款8000元人民币,也扣除了一笔权益费用739元。
律师说法:
轻花优品扣取用户所谓的“会员权益” ,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对此, 北京市 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风虎认为,如果平台方申请页的内容是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时未经与申请人沟通,则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可能属于格式条款。我国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并要实施正确的形式提示对方有重大关系的条款。若平台方未尽到上述义务,则申请人可主张该格式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对申请人不具备约束力。
吴风虎认为,该事件中扣除的部分可被定性为“砍头息”,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可以根据实际借款金额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