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贵人鸟及公司实控人等被警告,合计罚款2230万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南深
今年3月退市的贵人鸟( ST贵人 ),仍然难逃处罚。最近,福建证监局官方网站挂出了对贵人鸟及公司实控人李志华等当事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上述相关责任人被处罚,主要源于贵人鸟大额关联交易不披露,和多期财报对该事项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为此,贵人鸟及李志华等四名主体均被警告,且领到了140万元至1250万元不等的罚款,合计罚款金额达到2230万元。
因触及“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的面值退市条款,贵人鸟在2024年3月29日已正式摘牌退市。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两期财报存重大遗漏
贵人鸟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老总李志华于2024年2月22日分别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贵人鸟、李志华立案。
此次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情景。
李志华于2021年7月开始担任 ST贵人 董事,2022年7月成为 ST贵人 实际控制人,2022年8月担任 ST贵人 老总。案涉期间,李志华同时是荣鼎粮食、玉弘粮食、月盛利、诚运粮屹等4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荣鼎粮食、玉弘粮食、月盛利、诚运粮屹是 ST贵人 的关联法人。
2021年8月至2023年3月, ST贵人 全资子公司米程莱、金鹤农业向玉弘粮食、荣鼎粮食、月盛利、诚运粮屹等4家关联公司采购粮食产品,共发生关联交易8.8亿元人民币,公司迟至2024年1月20日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截至2022年1月, ST贵人 与玉弘粮食连续12个月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5673.83万元人民币,占 ST贵人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51.17%;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间, ST贵人 与上述4家关联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最低为2.86亿元人民币,最高为8.06亿元人民币,占 ST贵人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率最低为15.69%,最高达44.15%。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壹款、第八十条第壹款及第贰款第叁项的规定, ST贵人 应对上述关联交易及时作出披露,但 ST贵人 未按规定进行披露。
2022年1月至6月,米程莱、金鹤农业与玉弘粮食、荣鼎粮食、诚运粮屹等3家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达4.5亿元人民币,占 ST贵人 2022年上半年净资产的24.96%。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米程莱、金鹤农业与玉弘粮食、荣鼎粮食、月盛利、诚运粮屹等4家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7.35亿元人民币,占 ST贵人 2022年净资产的43.16%。
根据有关规定, ST贵人 应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披露,但 ST贵人 未披露,造成 ST贵人 2022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及实控人等四主体被罚
合计罚款金额超两千万元
李志华担任 ST贵人 董事后,牵头介绍 ST贵人 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交易,但李志华未根据有关规定,将其实际控制玉弘粮食等4家公司的情景告知公司。在成为实际控制人、老总后,仍未告知公司上述情况,造成公司未按规定对关联交易依法作出披露。
李志华作为公司董事、老总,其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叁款的规定,是 ST贵人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同时,李志华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隐匿关联关系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壹款和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规定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犯法行为,或隐匿相关事项造成发生上述情形的”的表现。
周文凤在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任米程莱财务总监,2022年10月21日起担任 ST贵人 财务总监。周文凤于2021年11月组织收集李志华“所有”或“管控”的企业情况,收集的企业名单包含玉弘粮食等4家关联公司,并且周文凤参与米程莱与关联公司交易合同的审批。
周文凤作为 ST贵人 财务总监,未勤勉尽责,其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叁款的规定,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是 ST贵人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 ST贵人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2021年8月,张翼经李志华引荐入职 ST贵人 ,2021年8月25日至2024年1月11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11日,张翼负责分管金鹤农业业务。2021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张翼负责分管米程莱业务。
张翼参与部分关联交易业务合同的审核,作为两家子公司的分管人员,对相关交易事项应保持高度关注。张翼未勤勉尽责,其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叁款的规定,是 ST贵人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福建证监局综合上述两项非法行为决定:
1.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2.对李志华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25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50万元人民币,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900万元;
3.对周文凤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
4.对张翼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