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ST三圣 11月4日晚间在公告中表示,目前,中选投资人正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债权人商议切实可行的钱财占用解决方案,相关各方已就资金占用解决方案达成初步共识,但具体方案尚待协商。
根据公告,截直到今天年4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含利息)余额约1.1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9%。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2号),责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6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
根据 重庆市 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 的规定,公司已向法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经主要债权人推荐,公司聘任 北京市 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
10月31日,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经评审委员会对2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定,并经 重庆市 渝北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最终确定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选投资人。
ST三圣 提示,公司能否在6个月整改期限(5月10日至11月10日)届满前完成整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高度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