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5日电* ST同洲 (002052)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根据 广东省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公司需向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4万元人民币,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万元。同时,准许5名投资者撤诉。公司作为一审被告,案件仍在进行中,尚无法判断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
公告中提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没有其它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法院的判决为一审结果,后续如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上诉。公司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前三季度,* ST同洲 实现收入2.37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14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