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ST锦港等被上海证交所公开谴责,ST锦港当时担任老总徐健,当时担任副老总、总经理刘辉被认定十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
上海证交所纪律处罚决定书显示,ST锦港为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借款需求,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宁波百荣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
另外,ST锦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2018年至2021年,ST锦港与上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造成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交所决定:对ST锦港及当时担任老总徐健,当时担任副老总、总经理刘辉,当时担任董事鲍晨钦,当时担任财务总监李挺,当时担任副总经理宁鸿鹏,当时担任副总经理曹成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徐健、刘辉十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
11月1日晚间,ST锦港披露近期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依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锦州港 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徐健、刘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鲍晨钦、李挺、宁鸿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曹成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同日晚间,ST锦港还公告,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