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达易盛一案又有新进展。
10月25日,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消息,近期与泽达易盛IPO的中介机构 东兴证券 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和相关责任人员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在当事人履行缴纳承诺金和进行自查整改两项承诺的情景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依法中止对当事人的调查。
其中, 东兴证券 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向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基金”)指定账户缴付惩戒性承诺金合计1.05亿元人民币,天健所及相关责任人员应缴纳0.93亿元人民币,合计1.98亿元人民币。
同日, 东兴证券 公告称,后续将根据有关条款,根据协议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中止调查
2023年4月,泽达易盛因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匿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在披露的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同年, 东兴证券 作为保荐机构,因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天健所也因该项目及年报审计中涉嫌未勤勉尽责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调查。
2023年10月24日, 东兴证券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申请,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受理,天健所亦如是。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今日发布的消息,2024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 东兴证券 、天健所及相关责任人员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根据承诺认可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缴纳承诺金和进行自查整改承诺,以纠正涉嫌犯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不良影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根据有关规定,于2024年10月23日决定中止对当事人的调查。如果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承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终止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并恢复对当事人的调查。
券商付出超2亿元经济代价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缴纳承诺金方面,对于投资者因当事人涉嫌犯法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前期 东兴证券 与其它相关责任主体在上海金融法院调解下共同积极赔付投资者损失,直到今天,泽达易盛案全部适格受损投资者7222户已获得全额赔偿合计2.88亿余元。鉴于本案适格投资者损失已全部得到赔付,当事人无需再缴付投资者损失部分的承诺金。
因此, 东兴证券 及相关责任人在承诺认可协议签署生效后5日内,向投资者保护基金指定账户缴付承诺金合计1.05亿元人民币。该部分承诺金将由投资者保护基金依照规定上缴国库。天健所情况与此类似,目前仅需向投资者保护基金缴付惩戒性承诺金合计9261.13万元。
据此前报道, 东兴证券 与其它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方共同注资建立了泽达易盛事件赔付专项资金账户,通过司法调解等高效方式赔付适格投资人的投资亏损。
东兴证券 曾在2024年半年报中披露,该公司与天健会计所、 北京市 康达律师事务所等被告,向全体原告投资者支付赔偿款1.55亿元人民币,其中 东兴证券 承担了1.10亿元的赔偿款。以此计算,在泽达易盛一案中, 东兴证券 共需付出2.15亿元的经济代价。
针对该事件, 东兴证券 已计提了预计负债。2024年半年报显示,基于该事件实际情况及市场相关案例, 东兴证券 针对该事件计提承诺金4985万元。相较当前实际需支出的承诺金约有5515万元的差额,约占 东兴证券 上半年归母净收入的9.57%。
案件具有典型意义
在缴纳承诺金之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 东兴证券 和天健所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两家机构需要从严处理责任人责任并采取内部惩戒措施,强化合规风控管理能力,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并在承诺认可协议签署生效后3个月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核检验收。
这时,泽达易盛IPO的保荐代表人胡某莉、陶某亮,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施某林、沈某敏,应当结合该案情况开展深刻反思,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执业培训,提高执业能力,并在该协议签署生效后3个月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检讨报告。
泽达易盛案是全国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我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壹案。同时,泽达易盛案目前算是第贰例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案件。今年8月末,紫晶存储一案中,4家中介机构根据先前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达成的承诺认可协议,交齐承诺金,并进行了自查整改。经现场核检验收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终止了对4家中介机构前述事项的调查程序。
在学界看来,紫晶存储和泽达易盛两个案件,彰显了中国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新发展,实现行政执法与民事赔偿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方达律师事务所在相关评述中就提到,监管对象通过主动承诺整改、赔偿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不良影响,不仅有望避免刚性的行政处理,更有望减轻因深陷长期调查引发的营运中断而造成的不利影响与财务损失。
另外,该律所还提到,当事人承诺制度亦有助于纾解监管职能部门与监管对象之间的对峙冲突、减轻监管职能部门的监察管理压力并最终实现维护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维护投资者利益的根本目标,有益于营造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