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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达易盛】证监会中止调查东兴证券、天健所 - 两机构交纳承诺金近2亿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0-25 17:43:23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泽达易盛】 【东兴证券】 【投资者】 【中介机构】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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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泽达易盛6年财务做假, 东兴证券 (601198.SH)、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 康达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涉嫌在相关执业进程中未勤勉尽责,事件今日迎来新进展。

  界面新闻注意到,2024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与 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签署当事人承诺认可协议并中止调查的公告》和《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员签署当事人承诺认可协议并中止调查的公告》,事关泽达易盛财务做假案。

来源: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根据公告, 东兴证券 、天健会所签署承诺认可协议签署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根据承诺认可协议, 东兴证券 应缴纳1.05亿元承诺金,天健所应缴纳9261.13万元承诺金,以纠正涉嫌犯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不良影响。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当日同步决定中止对当事人的调查。自此,当事人 东兴证券 、天健所就可以完全履行承诺,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终止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泽达易盛IPO中介机构团队包含保荐机构 东兴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所及律师事务所康达律所。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公告的签署承诺认可协议并中止调查对象未包含康达所及相关责任人。

来源:上海证交所网站

  泽达易盛案、紫晶存储案系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案件,社会影响广泛。此前,紫晶存储案件涉事中介机构已经率先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投资者损失得到及时高效赔偿。

  2023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紫晶存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非法行为中涉嫌未勤勉尽责的 中信建投 证券(601066.SH)、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等4家中介机构(以下合称4家中介机构)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证监承诺公告〔2023〕1号、2号、3号、4号)。

  根据协议,4家中介机构合计缴付约12.75亿元承诺金,除了前期先行赔付的约10.86亿元投资者损失以外,还需向承诺金管理机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缴付约1.89亿元承诺金,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约1179万元投资者损失款,并根据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从严处理有关人员责任,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随后,4家中介机构已向投保基金公司交齐承诺金,并进行了自查整改,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了现场核检验收。鉴于4家中介机构已经履行承诺认可协议,根据《证券法》第壹百七十一条、《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749号)第十五条等规定,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8月30日依法终止对4家中介机构上述事项的调查。

  尔后,泽达易盛案涉事机构也效仿紫晶存储欺诈发行案件相关服务流程。同时, 东兴证券 也未停止向涉事从业者内部“索赔”。

  今年1月,界面新闻记者从业内获悉, 东兴证券 已着手向泽达易盛保荐项目的相关投行人员追讨绩效薪酬,涉及的钱财主要包含这些员工从该项目中获得的奖金和分成等。

  1月12日晚间, 东兴证券 发布公告称,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但未披露任何细节。知情人士透露,本次 东兴证券 “反向讨薪”主要涉及的是泽达易盛的保荐项目,对相关投行人员追讨绩效薪酬。

  泽达易盛在招股书中披露,公司第壹次公开募股(IPO)的总发行费用为6530.32万元。其中,保荐和承销费用为4252.52万元人民币,审计和验资费用为1066.04万元人民币,律师费用为669.81万元人民币,上市相关的手续费、材料制作费用等为22.13万元人民币,信息披露费用为519.81万元。以上费用均未包含增值税。

  保荐代表人为胡晓莉、陶晨亮,项目协办人为王乐夫,项目组成员分别为陈丹清、李佳俊、赵培明。直到今天,胡晓莉、陶晨亮已经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为C类保代。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上海金融法院于1月17日发布消息称,泽达易盛案的投资者赔偿款总计2.8亿余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单个投资者最高获得赔偿500余万元人民币,平均每人获赔3.89万元。其中, 东兴证券 与会计所、律所等被告将向全体原告投资者支付赔偿款1.55亿元人民币。

  记者了解到,2023年4月,原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因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匿关键信息、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和在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随后,2名投资者将泽达易盛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和相关中介机构等起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要求泽达易盛赔偿投资人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其它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年3月31日, 东兴证券 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在执行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紧接着30天后,2023年4月21日,泽达易盛因存在欺诈发行和其它信披犯法行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1.43亿元;7月7日,泽达易盛被上海证交所终止上市暨摘牌。

  当年7月21日,“投资者服务中心”受部分投资者特别授权,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

  2023年8月, 东兴证券 公告称,与其它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方拟共同注资3.4亿元人民币,设立泽达易盛赔付专项资金账户用于适格投资者损失赔偿。最终,7195名投资者获得了全额2.8亿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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