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贾运可
10月27日晚, 浩丰科技 (SZ300419,股票价格7.17元,市值26.37亿元)发布公告,因其2020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而面临监管处罚。根据北京证监局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浩丰科技 及其多名当时担任高管将被处以合计680万元的罚款。另外,自10月28日起,公司股票将停牌一天,并于29日复牌时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更改为“ST浩丰”。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市场热议。
经查明,2020年, 浩丰科技 与多家单位开展的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公司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由于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涉嫌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造成 浩丰科技 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这种行为不仅扭曲了公司的财务数据,也误导了投资人的决策,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是维护投资者利益、保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作为一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企业, 浩丰科技 应当负有更高的透明度和诚信责任。然而,其虚假记载行为表明,公司在追求业绩的压力下,选择了极端的形式以美化财报,这无疑是在以短时间利益牺牲长远发展。
浩丰科技 虚增收入行为的背后,反映出公司内部治理的严重缺失。北京证监局指出,李继宏作为公司当时担任董事、总经理,将案涉资金融通业务引入 浩丰科技 ,并负责具体实施,故意隐匿业务实质。高慷作为公司当时担任老总,申畅作为公司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未充分关注案涉资金融通业务的商业实质。这种内部治理的失职,使得公司在面对市场和监管的压力时显得尤为脆弱。
监管职能部门的处罚是必要而及时的, 浩丰科技 的案例提醒我们,任何试图通过不妥手段提升业绩的表现终将受到责罚,而公司的长远发展务必建立在真实的业绩基础之上。尽管今年以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上涨21.53%,但短时间的市场表现不能遮掩公司基本面的问题。投资者应理性看待公司的短时间波动,关注其是否具备可持续的 利润能力和良好的企业治理。上市公司需以真实、透明的经营方式赢得投资人的信任。只有在合规经营的条件上,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