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被罚68万元人民币,同时2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存在的非法事实主要为: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根据相关行政处理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对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罚款68万元人民币,对当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副行长孙建罚款6万元人民币,对当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客户三处处长巩杰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