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 东吴证券 (601555)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指出,公司因涉嫌在国美通讯和紫鑫药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造成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已经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11月8日, 东吴证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述案件已调查完毕,拟依法作出行政处理。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显示, 东吴证券 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承销服务,张琦、王新为签字保荐代表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 东吴证券 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主承销)服务,在执业进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含:未对贸易业务内控流程审慎核查、走访流于形式。对于 东吴证券 上述犯法行为,张琦、王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东吴证券 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蒋序全、李佳佳为签字保荐代表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 东吴证券 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在保荐执业进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含:未对在地林下参重大采购合同进行审慎核查、未对发行对象履行认购义务能力审慎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未对在地林下参采购事项审慎核查。对于 东吴证券 上述犯法行为,蒋序全、李佳佳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综上,依据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
对 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396.23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6981.13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针对紫鑫药业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000元人民币,并处以4136000元罚款;
综上,两项目合计对 东吴证券 罚没金额超1336万元。
另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张琦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对王新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对蒋序全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佳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10月29日晚间, 东吴证券 发布2024年三季度业绩,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4.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4.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18.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