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11日电根据宁波证监局在2024年11月8日发布的公告,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问题包含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未能勤勉尽责、审慎履职,未有效核对客户的职业、收入来源和资产,违反了相关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规定。
另外,该分公司未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分析处理机制,且有关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的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内部流程不规范。这些违规行为均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处罚决定,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若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规按时间内提出复议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