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 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1月18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2742, ST三圣 )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于202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潘先文因犯操作证券市场罪、私自发行股票罪被 重庆市 第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100万元。2024年7月23日, 重庆市 顶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上述二审判决属于应立即披露的重大事件。潘先文于2024年8月1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裁判文书后,迟至2024年9月3日才将裁判文书提交至公司,造成公司信息披露延迟,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叁条、第贰十二条的规定。潘先文作为 ST三圣 的实际控制人,对上述事项负主要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潘先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ST三圣 则表示,公司将严格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守法合规意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智投资,注意投资潜在风险。
回看潘先文案的时间轴。2021年6月6日, ST三圣 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因涉嫌操作证券市场,于2021年6月1日被 重庆市 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年6月30日被取保候审,2023年11月6日被监视居住。
ST三圣 称, 重庆市 人民检察院第壹分院以渝检一分院刑诉(2022)50 号起诉书、渝检一分院刑补诉(2023)1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潘先文犯操作证券市场罪(联合他人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股票,操作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其行为已构成操作证券市场罪)、私自发行股票罪(作为 重庆市 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超过200 人,其行为已构成私自发行股票罪)。
作为一家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和产品开发的企业, ST三圣 建立于2002年,2015年2月在深交所上市。2022年9月,上市公司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ST三圣 在2024年半年报中表示,公司原从事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商品混凝土及外加剂等为主的建材化工业务,后通过收购兼并,已基本完成第贰产业链医药制造板块的布局,形成了以中间体原料药为基础、以制剂为核心的医药制造业务。
18日, ST三圣 还发布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显示, ST三圣 与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冀衡集团”)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明确了双方就公司重整投资达成初步意向,以增进后续开展进一步的具体商谈。冀衡集团参与三圣股份重整投资的具体内容将以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和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根据框架协议,冀衡集团将为公司提供重整投资及其它必要的财务支持,支持公司顺畅完成本次重整。公司通过本次重整恢复盈利能力、减轻债务负担,并在重整完成后保持上市地位,双方将充分施展各自在医药领域的优势,实现产业协同与优质资源整合。在本次重整完成后,冀衡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优化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并致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ST三圣 表示,《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签署有益于公司预重整工作的顺畅推进,有助于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如公司顺畅实施重整并执行重整计划,将有益于改善公司财务情况、化解债务危机,恢复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增进公司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10月29日, ST三圣 发布的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1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54.48%;归母净收入2647.33万元;实现结束亏损实现盈利。今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9.86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38.96%;归母净收入-4000.67万元人民币,亏损收窄。
截至收盘, ST三圣 跌5.02%,报4.73元/股,总市值20.43亿元人民币。 ST三圣 在11月6日至14日,曾在7个交易日内录得6个涨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