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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人寿】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 - 光大永明人寿合计被罚4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21 16:39:0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光大永明人寿】 【保险业务】 【分公司

  北京商报讯(记者胡永新)11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理信息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人寿浙江分公司”)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当时担任光大永明人寿浙江分公司团险业务部副经理(主导工作)胡彦虹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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