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21日,湖南证监局披露的多则行政处理决定显示, 鹏都农牧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鹏都农牧 )及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当时担任老总董轶哲合计被罚款880万元。
经查明, 鹏都农牧 存在未依法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在定期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等犯法行为。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鹏欣集团)是 鹏都农牧 的控股股东。2020年-2022年间, 鹏都农牧 及其子公司向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雄特)预付购牛款17.69亿元人民币,然后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向北京雄特借款和预收收购意向金的形式,累计非经营性占用 鹏都农牧 资金10.48亿元人民币。 鹏都农牧 的预付款与合同约定及实际进口肉牛情况不相符,北京雄特对鹏欣集团的借款与 鹏都农牧 对北京雄特的预付款支付时间、支付金额高度一致,同时北京雄特对 鹏都农牧 的退钱与鹏欣集团对北京雄特的还款时间、还款金额高度一致。鹏欣集团与北京雄特间的钱财往来名义上为借款,但均未支付利息。并且北京雄特在与鹏欣集团前期仅有商量收购意向的情景下,就先行支付意向金9亿元人民币,有悖于正常商业逻辑。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向北京雄特借款和预收收购意向金商业往来的形式,遮掩其非经营性占用 鹏都农牧 资金的事实。
截至2023年12月底,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已全部归还10.48亿元人民币。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发生后, 鹏都农牧 均未依法披露。
另外, 鹏都农牧 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针对上述犯法行为,湖南证监局决定:对 鹏都农牧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0万元。
同时,对当时担任 鹏都农牧 老总董轶哲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
鹏欣集团作为 鹏都农牧 控股股东,组织、指使 鹏都农牧 实施了上述犯法行为。根据上述行为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水平、配合调查的情景,针对上述犯法行为,依据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