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王宝强因票房分成陷纠纷,票房超22亿的-八角笼中-到底是如何分成的

【王宝强】王宝强因票房分成陷纠纷,票房超22亿的-八角笼中-到底是如何分成的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22 17:22:0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王宝强】 【俱乐部】 【《八角笼中》

  最近,“王宝强被举报涉嫌欺诈”话题冲上热搜,背后的原因之一是与《八角笼中》合作方在票房分成上存在争议。

  《八角笼中》是一部斩获22.08亿元票房的影片,王宝强和合作方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各能拿到多少钱、背后的票房分账规则也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首先,王宝强方面,也就是《八角笼中》的出品及发行方能拿到多少钱?

  第壹财经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一般情境下,国产上映影片所有票房收入计入电子售票系统,数据统一汇总到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专资办的统计数据作为各方分账的依据。

  电影票房需要缴纳 3.3% 的营业税和 5% 的电影专项发展基金,这部分为“不可分账票房”。剩下91.7%为“分账票房”,出品及发行方、院线的分成比例一般为43%和57%,说白了,出品及发行方分成占总票房比例约为39.4%。以此计算,《八角笼中》出品及发行方约能拿到约8.7亿元人民币。

  灯塔专业版显示,《八角笼中》的出品方和发行方共有5家公司,分别为北京乐开花影业有限公司、图木舒克 向日葵 影业有限公司、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无锡宝堂影业有限公司和 中国电影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另外,该片的联合出品方还涉及了7家公司。

  上述所有公司中,图木舒克 向日葵 影业和北京乐开花影业的实际控制人是王宝强,而其它的企业可能需要与王宝强方面进行进一步分成。

  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又能拿到多少钱呢?

  据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微博,此前双方商量,约定影片票房9亿之内俱乐部不参与分账,超过9亿的票房给予俱乐部5%的票房分账。不过,目前恩波未披露双方协议文件。但即便该协议属于事实,也其实不明确恩波与王宝强根据哪部分票房的5%来计算分成。

  若按22.08亿的总票房统计,5%为1.1亿元;若按出品及发行方获得的8.69亿元计算,5%为4000多万元。若按王宝强我及其作为实控人的企业的总收入来分成,这笔金额又得打折扣。

  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目前陷入资金困难。

  天眼查App显示,恩波格斗俱乐部关联企业四川恩波体育文化流传有限公司建立于2016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恩波,监事为朱光辉,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由恩波全资持股。

  今日恩波格斗俱乐部发布的声明中提到,授权江苏调色盘影视有限公司股东朱光辉为俱乐部代理方,由其全权代理俱乐部影视化项目及后续衍生产品一切事宜。

  关联企业信息显示,朱光辉名下的江苏调色盘影视有限公司、成都寰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都纽爱科资讯有限公司等许多家公司已经被撤消。

  另外,四川恩波体育文化流传有限公司现存2条被执行人信息。另外,恩波所持该公司100万人民币股权也被冻结,冻结期限3年,执行法院为 成都市 青羊区人民法院。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不久前,恩波因此案被强制执行72.55万元人民币,并被限制高消费。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