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标的企业存在尚未解除的对外担保等情形,东和新材(839792)宣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东和新材11月22日晚间公告,此前披露,公司规画以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海城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鸣矿业”)70%股权,公司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东和新材表示,自规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公司积极推进重组进程,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标的企业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根据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结果,公司经审慎讨论认为:标的企业存在尚未解除的对外担保等情形,为保证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现阶段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条件尚不成熟。公司与交易各方针对交易核心条款进行了审慎研究和探讨,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今年3月1日,东和新材发布公告,为了提升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公司正规画以现金形式收购海鸣矿业70%的股权,预期交易金额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
企查查信息显示,海鸣矿业是山东 晨鸣纸业 集团和辽宁北海实业集团于2012年11月6日共同注资成立,公司注册资金2.4亿元人民币,项目加工区占地面积67.5万平方,矿区占地面积85万平方。上海华浩置业有限公司和辽宁北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海鸣矿业70%和30%股权。
另外,据企查查信息,海鸣矿业共有36条自身风险,包含诉讼34条,经营风险2条,其中诉讼占比为94.44%。诉讼涉及劳动纠纷、财产保全案件、商业合作纠纷等。
东和新材此次收购事项还收到了北交所的问询函。东和新材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显示,截止到2023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1.09亿元人民币,交易性金融资产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募集资金金额1.15亿元人民币。
北交所要求东和新材结合目前可动用资金、资金流状况、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说明此次收购海鸣矿业股权的资 金来源、资金筹措的具体安排。同时,测算支付不高于5亿元现金收购海鸣矿业股权对上市公司营运资本、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财务费用的影响,公司剩余营运资金是否充分,是否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财务负担,是否对后续经营发生不利影响。
北交所还要求东和新材,结合上市公司和标的企业的主要业务开展情况、上下游关系、主要产品及生产工艺等方面,说明是否存在明显协同效应,是否有益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结合海鸣矿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益于改善上市公司财务情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据东和新材2023年年报,公司彼时称,上述重组事项正在推进中,此项收购业务是公司同行业内的横向并购,重组是否成功应不会影响公司将来的发展战略,但重组后公司拥有的资源、设备产能及产品种类会有所增加。
东和新材主要业务为镁质耐火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含电熔镁砂、轻烧氧化镁、高纯镁砂、定形及不定形耐火制品等。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42%;归母净收入4582.4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71%。
对于净利下滑,东和新材公告称,2024年上半年,下游钢铁行业产量同期比基本持平,但价格水平环比整体下行。菱镁行业经营形势中产能过剩、产业集中度低、减排和智能制造水平低、创新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持续存在。价格方面,因同质化竞争较为激烈,市场低价货源较多,尤其是耐火原料价格位于低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