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思炀)11月27日,据 天邦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天邦”)公告,公司与浙江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浙江建投 ”)的6份施工合同纠纷仲裁结果均已出炉。根据判决书,ST天邦旗下5家公司需向 浙江建投 支付工程建设款(建安工程费、管理费)约11.91亿元人民币,杭州汉世伟、ST天邦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4年3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建投 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湖州吴兴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兴农发”)、衢州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海农业”)、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浔农发”)、杭州富阳农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农发”)、建德农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农发”)、杭州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汉世伟”)和ST天邦支付工程建设款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仲裁费。6件仲裁申请由杭州仲裁委员会受理。
天眼查显示,吴兴农发、一海农业、南浔农发、建德农发为杭州汉世伟全资子公司,富阳农发由杭州汉世伟持股85%。杭州汉世伟由ST天邦持股99%。
2024年7月,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其中5个案件的判决书,判决吴兴农发、一海农业、南浔农发、富阳农发、建德农发向 浙江建投 支付建安工程费、管理费合计近11.51亿元人民币,和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仲裁费,杭州汉世伟、ST天邦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1月26日,ST天邦称,公司近日收到第6个案件的判决书,杭州仲裁委员会判决吴兴农发向 浙江建投 支付建安工程费、管理费约4024.07万元人民币,和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仲裁费,杭州汉世伟、ST天邦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ST天邦表示,公司已对该涉案款项计提相应的钱财占用费,预计该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发生重大影响。同时,ST天邦拟通过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化解债务风险,宁波中院已于8月9日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形成方案偿付上述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