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数据局、国家外汇局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强化数字金融业务监管。密切跟踪数字金融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根据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的准则,依法依规全部并入监管。持续完善数字金融相关业务规则和监管制度,及时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务必管风险”责任,严密防范和严厉惩戒数字金融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和监管工具,强化金融科技创新行为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数字金融创新提供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真实市场环境。积极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理事会、国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等国际机构组织的数字金融监管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