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润(000506.SZ)11月27日公告了《关于对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简称“山东证监局”) 30天前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现已对涉及的为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不准确等诸多问题做出了整改。《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获悉,*ST中润因此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等多份业绩报告作出更正并公告。
公告显示,2023年,*ST中润以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淄博置业”)100%股权、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兴瑞”)100%股权,与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简称“马维钛业”)持有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置换。其中,存在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不准确的问题、未按规定披露马维钛业股权变更的问题。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 中润资源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资料显示,*ST中润建立于1988年5月,主要业务为以黄金为主要品种的矿业开采,主要产品为黄金。
公告称,经查,评估机构对淄博置业没有产权的地下停车场、蕴藏室,根据征收土地增值税进行了评定估算,不符合有关规定,淄博置业的评估价值不准确。*ST中润董事会未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贰十条的规定充分关注评估定价的公允性,造成公司有关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定价的信息披露不准确,相应期间重组事项的账务处理不正确。
公告显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调整估值说明》,基于审慎性原则,*ST中润采取了对2023年第叁季度至2024年第叁季度期间的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等整改措施。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11月27日,*ST中润公告、更正了2023年第叁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4年第壹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4年第叁季度报告。*ST中润表示,本次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造成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收入由盈转亏等情形。
而关于未按规定披露马维钛业股权变更的问题,公告显示,2023年6月8日,马维钛业原股东严高明等自然人及机构与山东瑞石物业有限公司(简称“瑞石物业”)签订 股权转让 协议及补充协议,严高明等自然人及机构将马维钛业100% 股权转让 给瑞石物业,转让价格与济南兴瑞、淄博置业重组交易定价不同巨大。
经查,马维钛业股权变更规画、协调、方案确定与*ST中润重大资产置换进程基本一致,上述 股权转让 协议签署时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尚未履行完毕。上述事项为影响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信息,*ST中润未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规定披露上述事项。
公告称,郭昌玮作为*ST中润实际控制人,参与、协调、促进马维钛业股权变更,王飞作为*ST中润董事知悉马维钛业股权变更,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