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财报信披不准确等,永泰运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永泰运】财报信披不准确等,永泰运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28 19:59:5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永泰运】 【夏俊清】 【陈永夫】 【会计差错更正】 【警示函】 【责任人


K图 001228_0

  北京商报讯(记者冉黎黎)11月28日晚间, 永泰运 (001228)披露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 永泰运 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陈永夫、夏俊清、韩德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 永泰运 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和2024年8月28日先后2次披露《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将2023年度开展的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两次会计过失更正合计调减2023年第壹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叁季度报告营业收入金额分别约为-4721.64万元、-1.61亿元、-2.57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未按规定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未就2022年度业绩预告事项填写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根据有关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 永泰运 、公司老总陈永夫、公司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夏俊清、公司董事会秘书韩德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永泰运】  【2024】  【2023】  【现金流】  【深交所】  【股票上市】  【知情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控股股东】  【流动资金】  【一体化】  【韩德功】  【陈永夫】  【宁波证监局】  【警示函】  【信息披露】  【夏俊清】  【决定书】  【会计差错更正】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