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29日电根据监管职能部门在2024年11月29日发布的公告, 福莱蒽特 (605566)的监事李纪刚因其爸爸李乐忠在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2日期间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表现,受到出具警示函的处罚。李乐忠在该期间买入6200股公司股票,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并在六个月内将同样数量的股票卖出,收益5974元已上交公司。
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监管职能部门要求李纪刚认真吸取教训,强化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严格规范我及其家庭成员的股票交易行为,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另外,李纪刚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职能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如果对该处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的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