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29日电ST先河(300137)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公告。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相关高管收到河北监管局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行为。
具体违法情况包含,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成本费用4380万元人民币,虚减利润总额4380万元人民币,虚减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另外,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持有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最高余额达到4.4亿元人民币,占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73%。根据处罚决定,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以19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警告和罚款,李玉国被罚100万元人民币,陈荣强被罚70万元人民币,沈超被罚100万元。
2024年前三季度,ST先河实现收入6.00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5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