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日消息,为进一步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决定继续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坚持深挖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戒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境内关联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022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联合挂牌督办三批1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持续释放依法查处、从严厉责罚治的强烈信号,在相关地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督办案件均取得明显成效。例如,福建“4·09”电信网络诈骗案,办案机关积极追赃挽损,追回损失近2亿元人民币,已判决案件适用罚金刑总金额达人民币5167万余元。
此次联合挂牌督办的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分别是:江苏无锡“博翔园区”电信网络诈骗案;江苏盐城“巅峰科技”电信网络诈骗案;浙江嵊州“豪志园区”电信网络诈骗案;福建泉州“5·27”电信网络诈骗案;福建龙岩、重庆“盛源集团”电信网络诈骗案;重庆九龙坡“11·15”电信网络诈骗案;四川泸州“3·21”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云南怒江“8·09”电信网络诈骗案。该批案件均涉及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的关键案件,多为组织境内人员通过偷越国(边)境方式赴境外参加诈骗犯罪活动,内部组织架构严密,境内外协同配合,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有的犯罪集团还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依法予以严厉责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关部门责任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全力推进“打防管控建”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缉捕、从严厉责罚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幕后“金主”和挑大梁成员,有力斩断犯罪链条,全力追赃挽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