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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生活】好生活及高管因信息披露不当遭警示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3 12:53:4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好生活】 【游文鸿】 【净资产】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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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中社12月3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发布的公告,贵州好生活智慧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好生活,871702)及其老总兼总经理游文鸿、董事会秘书肖远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投资信息,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而言,好生活在2024年2月21日收到 邮储银行 赤水市支行的民事起诉状,涉案金额343万元人民币,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1%,但直到2024年8月30日才予以披露。另外,公司以8800万元的专利评估作价设立全资子公司,出资额占其净资产的277.32%,同样未及时披露。

  处罚的原因在于好生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游文鸿和肖远作为主要责任人未能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他们需在收到决定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若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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