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记者段伟朵文图】明确规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服务包制度、“ 专精特新 贷”信用贷款金融支持措施、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对中小企业实行不同待遇……一系列具体举措,正在激发河南民营经济新活力。12月3日上午, 河南省 政府新闻办召开 河南省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第四场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艳介绍了河南司法机关通过高质量立法服务民营经济的具体举措。
李艳介绍,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省司法厅推动出台了《 河南省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河南省 中小微企业发展增进条例》《 河南省 保障税收服务发展条例》《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 河南省 专精特新 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 河南省 增进创业投资办法》等10余部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服务包制度、中小微企业应急救援机制、“ 专精特新 贷”信用贷款金融支持措施、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补制度和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对中小企业实行不同待遇、禁止通过收取贷款服务费等形式变相提高贷款利率和收取不得人心费用等制度措施,助力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业减负纾困,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为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完善我省 知识产权 制度体系,强化专利增进和保护,省司法厅审查并积极推动出台《 河南省 专利增进和保护条例》,进一步健全我省专利增进与保护的相关体制机制,打通专利创新、运用、转化和保护中的关键堵点,提升专利质量和转化效益,切实将专利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有效动能,更好地支持鼓励包含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
另外,为进一步推进开门立法,通过省政府和司法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省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着力通过立法解决包含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提请省政府设立23个企业立法联系点和21个行业立法联系点。同时,每个立法项目都征求相关立法联系点、企业、行业协会意见,做到问计于民、问计于企、问需于民、问需于企,使立法更加切合实际、服务大局。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强化良法供给,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李艳表示,立足河南实际,结合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特点和发展阶段,更加积极主动、有力有效地把立法工作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做好2025年政府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另外,严格落实“1543”政府立法机制,在立法项目审查中重视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保障各类所有制经济受到平等保护,营造有益于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减负纾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