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何昱璞)最近,新疆证监局联合自治区国资委、兵团国资委指导新疆上市公司协会以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形式,举办了一场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综合惩防专项培训,旨在形成严厉责罚财务做假的各方共识,全面构建财务做假综合惩防工作新格局。
本次培训邀约了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公安厅、兵团地方金融管理局、兵团财政局及兵团公安局等多个单位的主要业务负责同志出席。新疆辖区内的12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等220余人现场参与了培训,49家上市公司的700余名有关人员通过线上方式参训。
在培训致辞环节,新疆证监局相关领导表示,近年来,新疆证监局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兵团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严厉惩戒和遏制上市公司在重点领域内的财务做假行为。通过加大全方位立体化的追究责任力度、加强监管执法的协同配合,新疆证监局在打击财务做假、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等方面获得了明显成效,逐渐形成了财务做假综合惩防的新格局。
据统计,自2022年直到今天,新疆证监局已查办相关案件35件,并根据“总对总”机制移送涉嫌证券犯罪案件7人(家)次,近三年累计罚没款金额高达7744万元。针对个别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水平及内控水平上存在的不足,新疆证监局强调,上市公司作为企业中的先驱者,其董监高及控股股东务必认清当前形势,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夯实健康成长基础,并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国资委相关领导在致辞中表示,财务做假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国有企业的光辉形象和信誉,更对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资本市场各方务必深刻认识到财务做假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打击。希望各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能够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深入理解和把握财务做假的惩防要求,提升风险防控及处置能力,共同为辖区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在培训环节,新疆证监局公司监管一处的干部从金融监管的视角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帮助与会人员深入理解政策精神。同时, 乌鲁木齐市 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以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为视角,为上市公司提供了强化内部管控和风险管理的建议。另外,新疆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还结合工作实践,阐述了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和董监高履职的影响,为上市公司提供了珍贵实践指导。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针对性较强,得到了各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落实《意见》的相关要求,强化公司内控管理,提高董监高的履职能力,并努力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共同营造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生态。